我在宅斗文里当咸鱼(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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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品性高洁如他,是不会在背...)

    见谢琅然走得又快又急, 高桂花便不再喊他,唯恐耽误了他路上的功夫。

    虽说儿子表现得漫不经心,但高桂花见他这几日都在为进城卖字的事做着准备, 知道他为此事花上不少心神、费上不少功夫,尤其不敢耽误。

    夜色依然是浓稠的黑。

    麦香村与京城相距甚远,脚程约莫得有半天。若是不早早出门, 怕是京城的集市闭了市,这边的人还没到呢。

    像谢琅然这种有事进城, 以及其他城外的农人, 每当要进去赶集市,亦或者买卖些东西时,都得提前一天准备, 当天凌晨就得出发, 不然赶不上早的, 下午没待几个功夫,就得关城门,很耽误事。

    留宿城中的价格, 也是他们负担不起的,去得晚了, 就只能早早收摊,还没卖出去几个钱,就得走了。

    谢琅然没进过几次城,却早早打听好了城里的市集不会开放太久, 怕自己走得慢了错过时辰,脚步颇为着急。

    他担子里装的是些书画字帖, 再加上那几个刚出锅的炊饼,担子压在肩上, 重量并不重,行走在乡间道路上,步伐看上去倒是轻松。

    一路上,遇见不少个同样赶路进城的人。

    谢琅然和他们套了几句近乎,便跟随上了他们的队伍,与那几个同乡一起抄近路,从小树林往村外走。

    跟上后,为了与其他人的步伐一致,谢琅然调整了步子。

    这样与其他人结伴而行,不能随着自己的性子想走快就走快、想走慢就走慢,比起一开始自己行走,要不自由一些,不过,即使这样,谢琅然也没有生出过单独离开的念头。

    一来,成群结伴,不怕野兽,保证安全;二来,他不常进城,对道路并不熟悉,抄近道走反而更加节省时间,跟着经验老道的人走,总是没错的。

    等走出村庄、来到了官道,就离京城不远了。

    官道上就能看见车马来回,还有道路边茶馆小二忙碌的身影。

    谢琅然自己带了水壶,也就不花那点钱买茶解渴了。

    不过,他也不急着走,而是坐在茶馆旁边等候,等茶馆里一位拉着骡车的车主要启程时,用自己带着的饼与咸菜作为交换,请求他顺道拉他一程。

    读书人文文气气的,说话客气斯文,长得又秀气白净,骡车车主乐得卖读书人个面子,算结个善缘,也就答应了,叫谢琅然上了他的车,也没要他的饼。

    两人一骡沿着官道往城门走,也不知几时,天终于亮了。

    沾了一身露水的谢琅然往前望了一眼,看到了城门,忙谢过骡车主人,跳下车,从钱袋里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一文钱,排着队,等着到看守城门的差役那交入城费用。

    往日入城,都只需要一文钱。

    不过,乞巧节快要到了,也算是一大盛事,这段时日,长安城内往来的人很多,城中十分热闹,这进城费也就趁势涨了一文。

    谢琅然不常进城,对这点变化并不清楚,好在他早听村里老人说过,穷家富路,出门在外,虽要财不外露,但有钱好办事,谢琅然知道他年纪轻阅历薄,将这些老人的话好好记在了心里,多备了些几文钱,没想到真的用上了。

    此刻见入城费涨了一文,他在心里暗暗吐槽了一句好贵,倒也没那么为难,多拿了一文钱出来,交了入城费,也就进城了,不至于真因为交不起钱,被拦在城外、白来一趟。

    进了城,谢琅然挑着担子,融入了进城卖菜卖粮的农人中。

    他一介书生,单从背影看,他一身淡蓝的长衫,和周围一身短打麻衣的人格格不入,路人的目光落到他身上时,多有停驻,打探的意味不言而喻,谢琅然倒是浑然不觉,一心只惦记着,要在开市前进城,免得耽误事。

    谢琅然穿的,是高桂花特意为谢琅然准备的新衣裳,是专门用来撑门面的。

    料子不是什么上好的料子,剪裁却是依照着书生衣衫的样式,一身长袍,前襟长覆到鞋面,挺费布料,不过穿起来,倒是显得文质彬彬,也算有了几分读书人特有的清贵之气。

    谢琅然本是觉得,就进个城卖个字画,又不是什么要靠衣服来撑门面的宴会,不用这么麻烦。但高挂花说了,王婆卖瓜还会自卖自夸,他这个书生去卖字画,却打扮得不像个书生,像个刚刚从地里爬上来的泥腿子,这让顾客瞧见了,他就是把自个儿的字画夸出花来,也没人信。

    像这种世故,从高桂花嘴里说出来,谢琅然多半是听的。

    看过的书越多,他便越是自觉浅薄。周围人若对他有什么意见,他听了之后,大抵是会在心里想上一想,一些无聊的指指点点、对他人品性情品头论足的,就当没听见,可若是一些有道理的话,那自然要好好记在心上。

    高桂花这样一说,谢琅然想了想觉得是有道理的,于是依着自己娘亲的话,换上了这一身新衣裳,欣然前往。

    一路跟着挑菜来卖的大哥,到了集市门口,谢琅然就和对方分道扬镳了。

    大哥卖菜,赶的是早市,没一会儿就回去了,可以到特定的地方去卖,谢琅然可不一样,他卖字画,总不能去集市卖字画。

    就没人去集市买字画的。

    他得重新找个地方,然后支个摊子吆喝才行。

    好在谢琅然读书时,也曾在城中走动,不至于不认识路,不知何处去,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个可以支摊子的地方——那就是醉仙楼酒楼的门前。

    醉仙楼是京城中一处很有名的酒楼,宾客盈门,出入的全是达官贵人,就连谢琅然这种穷书生,都听说过醉仙楼的名气。

    像是诗书字画,也就只有达官贵人会去买的,平常老百姓,到集市买东西,多是只顾吃穿两项。

    谢琅然便想着,要到醉仙楼前面,摆他的铺子。

    在醉仙楼门口摊子一支,自然有源源不断的客人会看到。只要客人在人群中多瞄他两眼,这生意就有做成的可能。

    然则,在醉仙楼门口这种地方,显然不能轻易让人摆摊的,人家会嫌弃摊子妨碍门面,把人赶走,不让做生意。

    不过,这都是明面上的事情,有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面上酒楼老板说了不让在他的酒楼外面摆铺子,可暗地里的规矩却是:只需要给看门的跑堂小哥十文钱,孝敬一下,再给巡逻京城的捕快大哥十文,孝敬一下,这摊子就算支起来了。

    谢琅然自小就是鬼精鬼精的,这些不需要别人教,是与生俱来的本事,到醉仙楼外头找个小乞丐打听了打听,很快弄明白了这块的规矩。

    这一通又是找人打听、又是去找跑堂小哥打点、找捕快大哥打点,忙活了一通,兜里的钱去了大半,谢琅然总算是在这熙熙攘攘的京城中有了一小处落脚的地方。

    此时日头高升,他独自渐渐饿了,想着达官贵人宴请也不至于大早上宴请,便放着摊子,自顾拿出煎饼和咸菜,开始慢悠悠地吃了起来。

    -

    晨光熹微,天光乍破。

    傅莹珠一早被青桃和紫葡萄从床上捞起来,赶着忙着给她梳妆打扮。

    “这天还早呢。”傅莹珠一卷被子,转眼又躺回去了,半点要起的意思都没有。

    她抱着被子撒娇的模样,若是让教导她礼仪的周嬷嬷瞧见了,当然是要气得拍大腿的。

    要按照周嬷嬷的那个教法,睡觉的时候,也得规规矩矩,斯斯文文,还有让丫鬟来特意纠正睡姿。不能翻身,不能掀被,各种规矩,各种束缚,一场觉睡下来,倒不像是她在睡觉,而是觉在睡她,浑身难受极了。

    然而周嬷嬷如今已经离开,傅莹珠也就不那么讲究了。自己人,又是在私底下,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紫葡萄如今也习惯了傅莹珠的作风,闻言眼皮动也未动,只道:“姑娘,不是婢子非得要逼着您早起,实在是……实在是老夫人,着实是对这次出现分外关心呀!”

    说到后边,紫葡萄特意压低声音,不让外边的人听着了。

    此时此刻,老夫人身边的柳叶正守在门口,等着大姑娘梳妆打扮呢。

    傅莹珠前几日出门,是被老夫人赶出去买衣裳首饰,今日出门,却是要赴约。

    赴丹宁郡主的约。

    上次生日宴后,丹宁郡主便惦记着要再见傅莹珠一次,因着六王府常有盛事,她以为傅府也是这样,就等着侯府有什么节日给她发来请柬,哪想过以侯府如今的光景,哪是能常常举办得了宴会的?

    左等右等没等到侯府设宴,丹宁郡主坐不住了,就往侯府递了请帖。山不就我,我去就山。

    换成别人,丹宁郡主才不会放下身段和脸面,主动邀请呢,怪只怪傅莹珠实在太和她心意了。自她离开之后,丹宁郡主再没见过那么会吃,还和她聊得来的人。

    丹宁郡主的请帖一来,可把老夫人高兴坏了。

    丹宁郡主是什么人?六王爷的掌上明珠,她能来与自己的孙女儿交好,可见孙女儿之前坏名声的影响已经没那么大了。如此说来,赴丹宁郡主的约,可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呀!

    也好让那些暗中看笑话的贵女们瞧瞧,她们想着法儿要攀上的丹宁郡主,和她宝贝孙女是闺中密友呢。日后谁还敢暗地里嚼她宝贝孙女的舌根,也要掂量掂量几分了。

    左右是长脸长气势的好事,就断然没有不去赴约的道理。

    一番思量下来,老夫人对丹宁郡主的这次邀约格外重视,替傅莹珠应承下来,为了让傅莹珠有时间好好收拾打扮,还特意在两人约定出门这天,免了傅莹珠的晨昏定省,又叫柳叶来催一催傅莹珠,要早些出门,千万别误了时辰。

    昨夜的傅莹珠,赶着查阅了一下掌柜们送上来的账本,看着一个比一个漂亮的账面,傅莹珠高兴坏了,一时收不住,索性就全部看完。

    入睡时,时间便是不早了。

    是以今日一早,醒来时,脑袋就有些疼,没睡够。

    看见傅莹珠一脸迷茫,对床铺十分留恋的样子,青桃心中不忍,小声嘀咕:“姑娘想睡就睡呗,说不定现在出门了,丹宁郡主人没到,反倒是让姑娘在那儿坐着冷板凳等着呢……老夫人那儿,找人去说便是。我去吧,若是老夫人要迁怒罚我,我也认了。”

    傅莹珠闻言倒是立马起来了。

    她虽然对这床被子留恋得紧,但是答应了丹宁郡主的邀约,准时赴约,还是要做到的。

    何况郡主身份尊贵,老夫人又是如此重视,她若是来迟郡主一炷香的时间,都是不妙的。

    现在起来,根本算不得晚,傅莹珠早就在心里算好了,不会误了时辰,不过看青桃这要去老夫人那边狼人自爆的架势,她倒是不敢赖床了。

    嘴巴里念叨着“醉仙楼啊醉仙楼”,傅莹珠起来了。

    丹宁郡主此番邀约傅莹珠出门,将地点设在了醉仙楼,说要和傅莹珠先一同在醉仙楼吃好午膳,再一同到街上游玩。

    醉仙楼的大名,傅莹珠可是如雷贯耳了,只不过一直没找到由头去吃上一顿,心中不免遗憾。

    如今去赴了丹宁郡主的宴会,能吃上一席,也算是不错的了。

    听说那里的红煨肉酱香可口,顿得十分入味软烂,到了入口即化的地步,却非而不腻,吃了不腻口,反而还十分下饭。

    还有他们家的云林鹅也是榜上有名的菜肴,去过的,都说好吃,傅莹珠没尝过,倒是不知该如何描述。

    还有其余的点心菜肴,一道道,全是有真材实料在里头的,别的地方轻易吃不上。一般人想去吃顿饭菜,还得提前预约席面呢,也就是丹宁郡主这种在京城里能横着走的身份,才能说开席就开席,设宴就设宴。

    傅莹珠想着醉仙楼,起来得倒也不算艰难,迷迷瞪瞪,就自个儿起了。

    如今天气炎热,傅莹珠身上穿着单薄的丝质里衣,能看到皮肤透出来一点淡淡的粉,充满了青春的朝气,那若隐若现又生机勃勃的颜色,像朵挂在枝头,即将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一般。

    穿到书中的日子将至半载,这个身体正是发育期,经过傅莹珠吃好喝好的伺候自个儿,身体开始疯长。从年初以来到现在,她长高了不少,吃多少都不见胖,身量抽芽般长开,显得更亭亭玉立,婀娜多姿。

    青桃和紫葡萄拿出夏季刚刚做好的襦裙放在傅莹珠身上比划,见她舒展着四肢的模样,忍不住道:“这衣衫刚刚做好,怕是穿不了几回,姑娘的衣衫就又该换新的了。”

    府里的主子,每到换季,就会有人上门来,量体裁衣,做一些合时宜,合时令的衣衫。

    冬衣夏衫,每一季都不落下的。

    如今的老夫人对傅莹珠正是心肝宝贝地疼爱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孙女过的什么日子后,就赶紧张罗来绣娘和裁缝,给傅莹珠做了一箱子漂亮的新衣衫。

    只是衣衫赶制出来,也是需要一些时日和功夫的。

    前些日子量好了身型,后几天傅莹珠就又长身体了。也就导致了,当衣衫做好的时候,有些穿不上了。

    不是裙摆太短,就是袖子太短,肩口太窄。

    往些时日,陈氏虽然说是明面上的捧杀,暗地里给傅莹珠送的却是一些花里胡哨,不能做衣衫的布料,穿戴方面东西虽多,可实在算不上好。

    青桃和傅莹珠过惯了“苦日子”,乍一看到这么多漂漂亮亮的衣衫,姑娘都不能穿,直接压箱底了,心中难免不舍。

    傅莹珠挑中了一件淡紫色,绣有蝴蝶纹的外罩轻纱的短袄,和一件淡粉色的马面裙。

    也没别的了,这套衣服是最新制好的,最合身。

    这套衣服整个颜色看起来,特别的温柔梦幻,一穿上身,显得十分温柔动人的模样。

    紫葡萄夸赞道:“姑娘眼光就是好,这身衣裳要皮肤白皙些,才能相衬,姑娘穿上,显得气色好,人也温柔,是最最合适不过的了。”

    “别夸我了。”傅莹珠耷拉着脑袋,困意洋洋地说道:“快些梳头吧,不然柳叶姐姐又该念叨了。下次去木樨堂,祖母问起来,我又得好一番应付。”

    紫葡萄不再多言,待傅莹珠坐定后,拿着梳子,把傅莹珠的头发用丝带绑起来,分成几个小辫,随后又各自盘起来。用发簪、发梳固定住。

    她的手又巧又快,没多久功夫,一个漂亮的半翻髻就梳好了。

    相对于之前少女简单活泼的发髻,半翻髻就显得稍微复杂一些,也更精致隆重一些。毕竟是应约去见丹宁郡主,自然不能像在家里一样,派头和表面功夫都得做好,不能失了礼数,让人笑话了。

    紫葡萄挑选了一些显得贵气的首饰,一对金质的葡萄纹掩鬓,一顶凤尾样式的流苏发冠,底下用一对莹白如玉的贝簪固定住,如此一来,富贵中又透出一丝少女天真的娇俏感,也算恰到好处了。

    “再等等姑娘,还没有上妆面呢。”紫葡萄说着,又从妆匣子里,摸出来描眉用的青雀头,点绛唇用的胭脂。

    洗了脸,抓了面,又是描眉,又是点胭脂的,一通忙活,才算是弄好了。

    随后,紫葡萄又找来一项镶着紫水晶的璎珞,给傅莹珠戴上,压在淡紫色的领口上,压襟也就免了。首饰多了反而累赘,不得重点,看上去叮叮当当,满头珠翠并不好看。要做到乱中有序,主中有次,才算是得宜的。

    彻底装扮完毕后,傅莹珠才轻轻舒了一口气。待她看向镜中的自己时,忍不住讶异的挑眉,而镜中那个眉眼比平时细长些的美人,也跟着挑了一下眉毛。

    今天是去醉仙楼赴宴而去的,为了显得庄重,压得住场子,紫葡萄故意把本来圆圆的眼睛画得细长一些,更显成熟稳重。眉尾的眉峰刻画得十分显色,傅莹珠五官并不寡淡,这样的妆容,与她倒是相宜。

    紫葡萄的手是真的巧,审美也极为优秀,傅莹珠给了她一个红包,算是给她把自己打扮得这么漂亮的奖赏,然后出门去了。

    -

    老夫人早早令人准备好了马车,等候傅莹珠。

    一来到马房,就看见一匹漂亮高大的骏马,十分有精神,通体黑色,毛色油亮,一看就养得十分的好。

    傅莹珠上次去别庄,用的不是这匹马,明显是老夫人刚刚给备上的,真真是下足了功夫。

    “还请柳叶姐姐会去之后,替我谢过祖母,如今时间紧迫,我倒不能去木樨堂找她老人家请安道谢了。”傅莹珠对一路送来的柳叶说道。

    “大姑娘好了,老夫人自然也就好了。”柳叶笑道,“如今老夫人天天嘴上念叨着大姑娘,总是盼着大姑娘好,大姑娘可要好好的把握住机会,不要让老夫人失望呀。”

    傅莹珠:“……”

    想起老夫人那催婚的架势,要真不想让她失望,怕是要从宴席上,把丹宁扛回来,亦或者把一个适婚漂亮的小郎君扛回来,她才会开心的了。

    然而这两件事,哪一件傅莹珠都办不到,只能微笑面对。

    上了马车后,一路行驶出侯府,往醉仙楼去。

    青桃说道:“不愧是老夫人准备的马车,就是不一样。这辙子有四轮,马车内也是宽宽大大,四四方方的,不憋气,不气闷,走路起来也十分平坦,一点也不颠簸,和上次姑娘去庄子上的马车很不同呢。”

    “马车是不同,但路也不同。”傅莹珠道,“去庄子的路,都是泥泞的路,地不平整,京城的路都是铺了青砖的,自然好走。”

    一边说着,一边偷偷掀了一角车帘,往外看着行人。

    -

    醉仙楼。

    丹宁郡主到得比她信上写好的时间还要早两半个时辰。

    倒不是她真的如此迫不及待,而是家里过于无聊,左右无事,就先来了。

    以丹宁郡主这样的身份,要在醉仙楼宴客,老板早就为她准备好了最好的雅间,待到丹宁郡主人出现在醉仙楼,便有早早等着她的店小二引领着她到醉仙楼三楼的雅间那儿。

    那儿最是清幽安静,在醉仙楼里,是最好的雅间,平时不怎么待客,光是有钱,也是不能轻易消费的。

    但如果是丹宁郡主,那就随时敞开大门,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对待丹宁郡主这样的贵客,店小二丝毫不敢怠慢,在前头引着路,还时不时回头看一眼丹宁郡主的脸色,样子十分恭敬,唯恐自己怠慢了什么。

    一开始,丹宁郡主还是唇畔带笑、兴致颇为不错的模样,可刚到三楼,嘴角却抿了起来,店小二回头瞧见了,心里立刻一惊,生怕是自己哪里冒犯了她,惹了她不快,刚想认错求饶时,只听身后传来一道清润无比的声音,“堂妹。”

    店小二再一回头,见一姿色清雅、气度清贵之人,闲田信步地从走廊边的雅间里出来。

    店小二是个有眼色的,认出来是谁后,立刻往后退了两步,恭恭敬敬道:“宸王殿下。”

    丹宁郡主却是哼了一声,一副撞见了宸王像摊上了晦气事一般的样子,瘪了瘪嘴,低声道:“堂兄。”

    宸王看了眼店小二,又看了眼丹宁郡主,稍微有些好奇:“你要在此宴客?”

    丹宁郡主点了点头,宸王的眼中却露出诧异神色。

    像他,今日出现在醉仙居,是被几位好友邀约而来。以他堂妹的身份,也该是得人邀约过来才是,怎么是她自己在此宴请别人?

    大家闺秀,能有什么交友的机会?就是要雅集聚会,不也是只在府中小聚小酌吗?来到外边,显得不怎么体面,且不够温婉贤良。

    丹宁平时行事,虽然较为任性,但该有的礼数都不会错的,在家里怎么胡闹都没事,倒是第一次见她在外头宴请别人。

    宸王倒是对被宴请的那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问道:“敢问能得堂妹邀约的,是哪家的姑娘?”

    丹宁郡主不想和他多说话,她还着急着安排要招待傅莹珠的饭菜呢,甩了句“傅大姑娘”,便叫店小二带着她,到她定好的雅间去了。

    而在她身后的宸王得知这个答案后,却紧紧蹙起眉头。

    傅大姑娘?

    那个声名狼藉的傅大姑娘?

    与这样的姑娘交际,这不是胡闹吗?

    他还以为生日宴那次堂妹到他面前来说那么多关于傅莹珠的好话,只是她一时兴起,也便没放在心上。哪想到这几个月过去,丹宁竟然还要在私底下宴请傅莹珠。他婶娘就不管管丹宁吗?和傅莹珠这样的姑娘搅和在一起,这不是坏了他们皇族里头姑娘的名声吗?

    虽然丹宁在他跟前,将傅大姑娘好一番夸赞,宸王却是不信的。

    傅莹珠在京城里的名声太坏了。

    有道是空穴来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若傅大姑娘不是真的做人有问题,那外头必然不是那样传的。

    宸王自小接受名师教导,知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道理。堂妹如此胡闹,必然是偏听偏信,被小人给蛊惑了,对摆在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

    这番她来醉仙楼宴客,许是他婶娘劝过,没劝住,才叫丹宁这么胡闹,这么一说,丹宁实在是太过任性妄为了些,尤其是认识傅莹珠之后,不仅不加改正,反而较往日更盛了。

    宸王脸色沉了沉,回到他好友订下的那间雅间,一副郁郁之色,不得开怀。

    如此模样,和刚才刚刚出去见丹宁时的平静淡然,可是截然不同。

    好友见他神色郁郁地回来,立刻关切问:“方才见殿下出门,这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了?”

    “没什么。”宸王笑笑,淡声道,“只是有些新的感悟。”

    “说来听听?”

    宸王想了想,缓声道:“目光肤浅者,容易一叶障目,不能顾全大局,缺少长远的打算。”

    他说的就是丹宁!

    他这个堂妹,任性妄为惯了,还死不悔改,与傅莹珠这种同样骄纵无礼、出了名的不守规矩的姑娘在一起交游,这叫臭味相投!

    长久下去,这岂不是坏了她自己的名声?连带着世人眼中,皇家的名声受损,顺便也会累及他清白雅正的名声。

    若非丹宁生来便是郡主,他都不想承认这是他的妹妹了!

    颇有大局意识的宸王已经在心里将丹宁连同傅莹珠狠狠唾弃了一遍,再度告诫自己,娶妻当娶贤。

    他提前为要娶傅莹珠的和要娶丹宁的两个可怜男人感到同情,并且有几分鄙夷。

    从小接受教育,知道管中窥豹、时见一斑,从小细节知人品知全貌的宸王,已经在心底和这种不知深浅的男人,划清界限。

    娶回来这样的妻室,必定是家宅不宁。能看上这种跋扈女子的男人,目光显然有问题的。

    像他,目光如此长远,看人如此清晰准确,是不会给自己犯错的机会的。

    趁着这个话头,宸王心中一动,知道消息是在酒桌上流传得最快的,当下便清了清嗓子:“娶妻当娶贤,要娶,也要娶目光长远、贤良淑德的夫人,于大家、小家,都有益处,万万不能太过肤浅,耽于美色,错失前程。”

    如此一来,既向外表明了他的要求,也在告诉那些蝇营狗苟之辈,不要再觊觎他后院空置的位置了。

    好友拍马屁道:“殿下果然是殿下啊!格局远远高于我们,目光真是放得长远极了!”

    得到好友的赞赏,宸王只是淡淡笑笑,一副矜持不自满的谦逊模样,但心里有些许欣慰。

    有人在拍宸王的马屁,没说上话的,想到刚才宸王出去与他说话的人是丹宁郡主,又想起外面传言说宸王与他这位堂妹的关系不错,立刻美言道:“方才我在雅间当中,得以窥见丹宁郡主一二,果然是天仙姿容啊!”

    宸王:“……”

    不是刚刚同他们说了,不要那么肤浅吗?这怎么又开始了!只看到丹宁郡主漂亮,没看到她的品性是如此的令人烦忧吗?!

    但丹宁郡主毕竟是他们赵家的姑娘,说她不好,是在骂自家人。

    况且,像他这样品性高洁的人,是不会在背后诋毁他人的。

    是以,坚持着君子作风的宸王只能苦笑着,没应什么,看上去像是默认了好友的话。

    但宸王心里已经将这位肤浅的好友的名字记下了,打算日后就没有这位好友了。

    他不是肤浅之人,不要与肤浅之辈同流合污,是一定不会犯堂妹择友不善的错误的。

    圣人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如今其不善者正在身边,当然能改则改,能断交,则断交。

    宸王低头,轻轻酌了一口小酒,打算把这个话题揭过去了。

    男人之间的聚会,不应该让一个忽然出现的女人,打乱了他们的节奏,耽误了他们本该谈论的国家大事。

    “今日请诸位来,是想听听诸位对于时下科举的高见,是否有什么难能可贵的试子,可以引荐一二的?”宸王把话题重新拉回来。

    这就是他今天赴宴的目的。

    不管是他,还是别的皇子,亦或者是别的大臣们,私底下,都会找一些很有潜力的文人来当自己的客卿。

    在别人势微时结交,略施好处,施以援手,可比对方功成名就之时再登门相求,意义大不相同,他日别人若是高中,那今日略施援手的自己,可就成为恩人。

    如此一来,何愁羽翼不满?

    宸王也有自己的打算,所以很重视这些科举的年轻人,想要趁着自己也是年轻人的优势,走到他们当中去,发展一下关系。

    听了宸王的话,其他几人也回过心思来,开始畅聊起来。

    正畅聊着,只听临近窗子那边传来了几声窃窃私语。

    有人看过去,见临窗的那两位公子哥并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反倒是频频探头望向窗外,仿佛外面有什么难得罕见的东西,一眼都舍不得不看,缩回头来时,两人的脸上都泛着情思萌动的微红。

    都是年轻人,都是青春少艾时,慕色很正常,只是如此外露就有点不正常了。若是放在一般时候,心里哪怕春心萌动,面上也是要遮掩一二的。

    他们如今这脸色很难不让其他人好奇底下发生了什么、出现了什么人。

    于是有人问道:“外面可是发生了什么趣事?”

    其中一人有些不好意思地应道:“不知是哪家的姑娘,你们不若也过来看看?看可有人认识?”

    思及家中母亲一直在催着他娶妻生子,往常他听到母亲念叨,心中都是觉得烦闷不已,如今他算明白了,只是因为没遇着对的人,像楼下这姑娘,娶来做妻子便是很不错的!想那姿容,若是能日日看见,定然心生欢喜,能延年益寿、长命百岁。

    这人一说完,其他人立刻附到窗边,看了两眼,眸中亦是难掩惊艳之色。

    有人仔细看了两眼后,说道:“看马车,像是博远侯爷家的马车。”

    “只是不知道,今日出现在这里的这位,是他家的大姑娘还是二姑娘。”

    马车是老夫人准备的,老夫人就是想让傅莹珠出去四处招摇,自然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这是侯府的姑娘。

    是以,马车车身上,印着巨大的傅家族徽,其他人想要不认出来,也很难。

    楼下,傅府的马车刚刚停稳,青桃正找了落脚凳来,扶着傅莹珠下马车。

    她低眉敛目,眼睫毛低垂着,专注看着脚下的路,并未抬头,也不注意楼上的人和目光,从上面往下看,仅仅能看到她的小半张侧脸罢了。

    而宸王听了几位好友的谈话,脸色更加往下沉了。

    是傅几姑娘,宸王刚刚问过丹宁郡主,倒是比别人清楚。

    只是,家丑不能外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堂妹在此宴请傅莹珠的事。

    若是让人知道,傅莹珠是来赴丹宁的约,只怕丹宁也要受其累,变得一个名声不好之人。

    宸王便什么也没说,只是身体不自觉走向窗边,偷偷往下扫过去一眼。

    虽然不太和这个脾气张扬的堂妹对付得起来,但作为哥哥,宸王对丹宁还是有些爱护之心的,倒是也想看看,这哄得他堂妹团团转的傅莹珠到底是个什么面容。

    心底下思绪翻涌几下,宸王给自己这一眼找好了正经由头,看过去一眼,很快收回了目光。

    只是余光一瞟,宸王很快又转过头,看了第二眼过去。

    印着傅府族徽的马车刚刚驶开,只见一女子身形婀娜窈窕,立在街道旁的一小摊贩附近。

    看那身段与站立的姿势,十分的亭亭玉立,从三楼往下看的这个角度,虽然不能将她的面容看个完全,可看那通身的气度,和那小半张侧脸,便知道是个美人,又因为看不分明,更加叫人心生好奇。

    宸王抿紧唇,目光迟迟未曾移开。

    这位姑娘,当真是与他堂妹臭味相投的傅莹珠?

    宸王心中颇觉难以置信,余光中看了眼周围的好友目露倾慕神色的样子,心中不免唾弃。

    肤浅,真是太肤浅了!

    他不想与他们同流合污、又想仔细看一看那姑娘的正脸……不是,是好好看一看那姑娘到底是谁。

    没那么肤浅的宸王这时终于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是啊,万一这不是傅府的大姑娘呢?万一他只看了一眼便草率下了定论,是认错人了呢?

    为了避免自己认错了人,平白坏了人家好姑娘的名声,他得重新看看。

    这是为了他的堂妹、也是为了维护他们皇室的严谨。他必须再多看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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