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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节

    第176章 特种兵的三大天敌

    每一种枪械都有自己的特属弹道,还有各种各样的开枪,持枪姿势。另外点射和连射也不一样,想提高命中率,并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

    我能做的只是告诉你们方法,剩下的就要靠你们自己努力了。”

    熊立志跟着王秀练习了一阵手枪,正想休息一下,等会儿接着练。

    边上的洪北山过来了,笑呵呵的说:“立志,以前在海边市没有这个条件,我和蚂蚁商量着给你讲一下怎么成为一个合格的特种兵,省的你不知死活的拿俩手雷就想和银翼杀手拼命。说实话,这次能打败银翼杀手有相当一部分靠的是运气。”

    熊立志现在不像以前那样抵制培训了,他很配合,也有很多问题要问:“山叔,我先问你一个问题,手雷是不是就叫手榴弹?”

    “笨蛋,手雷是手雷,手榴弹是手榴弹,它们是两码事。”怎么问这么弱智的问题?洪北山气的一瞪眼,但是他仔细想想不能全怪熊立志无知,把两者混为了一谈。

    谁叫手榴弹和手雷在军事上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了呢?

    一二战时,单兵的武器非常单调,几乎是一人一把单发步枪,顶天了配把冲锋枪,要想压制敌人的火力,除了马克沁之类的机枪,就数手榴弹和手雷的威力大。

    那时,不但步兵们人手几颗,在有的国家甚至还有专门的掷弹兵,掷弹兵的任务就是专门扔手榴弹或者手雷。

    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各国装备的单兵用突击步枪的威力,已经能赶上小鬼子的歪把子机枪了,加上单兵用的rpg火箭筒,单兵用的各种对地,对空导弹,威力大的更是无法想像。

    手榴弹和手雷的变化则不大,除了老毛子造过所谓的核手雷,它们已经差点被淘汰了。

    洪北山认真的教育熊立志:“记住,手雷是球型的,像你见过的小鬼子九七式手雷,手雷不好扔,没有经过训练,扔不远,扔不准。

    手榴弹就像是锤子,头比较重,是圆柱形的,还有个柄,相对来说好操作,不用专门的培训很久。

    你以后要是再把手雷和手榴弹搞混了,那你也是个锤子。”

    小鬼子的九七式手雷给熊立志的印象非常坏,害的王秀受了伤,更差点要了他的小命,他只是一时好奇,哪知道洪北山发那么大的火,还骂他是锤子。

    ……

    熊立志想按王秀教的,继续练习站立单手瞄准,蚂蚁抢生意似的非要让他停下,因为蚂蚁要给熊立志讲特种兵的三大天敌。

    “我还要练枪呢,过会讲不行吗?”熊立志有些不乐意了,就不能忙完一样,再教一样吗?

    “不行,必须现在讲。”蚂蚁存心拆王秀的台。

    可是这个话题很多村里的年轻人都喜欢,呼啦啦的围过来一大堆人,把想要发飙的王秀挤了出去,在外面干瞪眼叫嚣,却没有任何作用。

    没办法了,只好让蚂蚁先讲,熊立志自己再找个没人的地方再练。

    蚂蚁伸出双手在空中下压,让大家静一静,然后干咳了两声说道:“未来的主要战场是城市,楼顶,窗口,地下室,楼道等等都是正面战场,无人机空中侦察,各种战机天空中掩护突袭,定点清除。

    各型火炮轰炸覆盖敌方活动范围,坦克战车迂回突击,中远程导弹第一时间摧毁敌方基地,谁先占优势谁就有主动权,谁先发现敌人的一举一动,谁就能第一时间出击,从而赢得胜利。

    在这当中,特种兵有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机动快速,战斗力强等特点。

    袭扰破坏,暗杀绑架,敌后侦察,窃取情报适合在各种恶劣环境中完成作战任务,往往是战争中决定战局的重要因素。

    但是,特种兵是人不是神,他们也有天敌……”

    蚂蚁一通吹把特种兵吹上了天,忽悠的小伙子们勾着头全傻了眼。

    可是特种兵这么流弊也有天敌?小伙子们全伸长了脖子等蚂蚁揭示答案。

    “第一个天敌是武装直升机。

    因为武装直升机悬浮在空中,有着无与伦比的视角,不管什么地形都能进行搜索,而且现在的武装直升机的机枪或火箭弹都不是特种兵的**可以对抗的,只要一架满弹的武装直升机,完全可以毁灭一支特种作战分队。”

    “胡扯吧。”王秀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挤了进来,可是蚂蚁讲的东西,她也非常感兴趣,就一直静静的听,可是听到了这里,她忍不住撇嘴反驳:“当特种兵都是傻子吗?

    只挨打不还手?

    电影电视中不是经常出现,用狙击枪一枪打中飞行员或者直升机的尾桨,然后直升机就在空中转圈圈,最后掉地上了吗?”

    蚂蚁鄙视的看了眼王秀,心想你这是主动伸脸让我打啊。

    于是蚂蚁冷笑着说:“你说的这种现象,严格的来说不太可能出现,一般都是脑残的导演拍给你这种脑残的观众看的。

    首先,现代武装直升机都有装甲,普通步枪弹对它没有任何作用,单兵防空导弹还凑合。

    例如华夏的飞弩系列单兵防空导弹就很厉害。

    其次,武装直升机在搜索特种兵时,不可能直线飞行,它会经常性的机动,而且武装直升机引起的强大气流会使你很难在远距离锁定一个小小的尾桨,更别说有装甲保护的飞行员了。”

    王秀被蚂蚁驳斥的哑口无言,她还想辩解几句,可是被村里小伙子们催促蚂蚁继续讲的声音淹没,只能气呼呼的不吭声了。

    “第二个天敌是坦克。

    坦克这玩意是在地面上最强的王八壳子。

    特种兵那点轻武器,根本撬不开它的乌龟壳,而且坦克可以在地面上拉网搜索,用来对付武装直升机的伪装,对坦克来说,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只要发现了你,它不但有威力丧心病狂的大口径火炮,只要一发,几百米范围内的人都会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损伤。

    另外坦克还有射速极高的重机枪,这些武器直接能把特种兵打出尿来,不是专业的反坦克团队与武装直升机,简直拿它没有任何办法。”

    熊立志点点头,认为蚂蚁说的非常有道理,单兵最强的特种兵和高科技堆积出来的武装直升机,主战坦克单挑,不是找死是什么?

    并且通过蚂蚁的话,熊立志对武装直升机,主战坦克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在以后的战斗中,他首先想方设法打掉的,就是对方的武装直升机和坦克。

    村子的小伙子们焦急的催促着蚂蚁,让他赶紧讲第三个天敌是谁。

    蚂蚁却冲王秀抛去了一个挑衅的眼神,不慌不忙的露齿一笑,对围着的人说:“第三个天敌嘛,你们猜。”

    我们要是知道还在这里听你讲啊?

    小伙子们气急败坏的吼了起来:“我们猜不出来。”

    “第三个天敌就是军犬。记住,我说的是经过训练的军犬,不是家里养的土狗,金毛或者哈士奇。”

    “哈哈哈,就算是受过训练的军犬又有什么可怕?它敢咬我,一枪撂倒。”王秀头一个表示不服,双手叉腰大声的对蚂蚁开启了嘲讽技能,“你不会是小时候被狗咬过,留下心里阴影了吧?哈哈哈。”

    “一条军犬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军犬,如果被它们发现了,你跑到哪里,它们都能找到你,而且它们还会报信,引导大批的狗腿子群k你,我曾经被二十多条德国牧羊犬追了十多公里,最后是跳进河里才躲过一劫。”

    “最后,让你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特种兵枪法。”蚂蚁成功的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后,开始给王秀上眼药。

    他随便拿起九二式手枪,“啪”的一声枪响过后,树枝上的一只鸽子被打了下来。

    蚂蚁得意的对王秀一笑,挑衅的眼神看着是在瞅熊立志,其实是在对王秀说:“特种兵从来都不瞄准,直接开枪。

    要是能做到凭感觉射击,大概估计一下对方的上胸口位置,然后直接一个点射就行了。”

    不用瞄准怎么射击?

    不但熊立志迷茫了,连村里的小伙子们也纳闷的询问蚂蚁,要他给仔细说说。

    “试想一下,你和敌人狭路相逢,别人会不会给你时间,让你认认真真的瞄准他的要害等你开枪?”蚂蚁不等别人回答,自问自答似的接着说,“不会,我们特种兵射击只需要三个步奏,拔枪,上膛,射击。这样的速度比普通士兵与警察不知道要快多少倍。”

    王秀不满了,反驳说:“立志,别听他的,要做到凭感觉开枪射击,首先你必须先学会瞄准了能打中,再经过长时间的苦练,有了枪感,才能做到蚂蚁说是那样,否则你想一口吃个胖子,门都没有。”

    熊立志点点头,认为王秀这回说的挺靠谱。

    蚂蚁介绍的那种开枪的方法听着很流弊,但确实不适合自己这个新手,要做到凭感觉开枪射击,必须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才行,和练功一样没有捷径的。

    自己还是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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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7章 蛤蟆跳村的大生意

    兴许有一天,也可以做到凭感觉开枪的那一步。

    王秀不依不饶的叫嚣:“干不过武装直升机,干不过主战坦克,甚至连条狗都打不过,还自称什么特种兵?特种兵不过如此啊。哈哈哈……”

    “谁告诉你特种兵出门必须扛着反坦克导弹的?任何有丁点儿军事常识的人都会翻着白眼告诉你,不论侦查还是特战,特种兵还真的属于低配的轻步兵。

    防空,反坦克装备不是没有,也不是不会用,而是大部分时间,这些器材对于特种兵担负的任务基本没用。”蚂蚁冷笑连连的鄙视王秀,“对于军犬我就不多说了,让立志说说那晚对付草原狼的情形就成。”

    想起狼群的可怕,熊立志就倒抽了口冷气,要不是有霸王破军令开外挂,后来村民及时赶到,这么多人绝对连个全尸也留不下。

    野狼已经这么厉害,受过训练的一大波军犬绝对是特种兵的噩梦。

    王秀和蚂蚁相互拆台,谁也说服不了谁,结果,熊立志的第一天训练,就在两人的争吵声中过去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大家的伤势也在恢复。

    熊立志上午跟王秀学习枪法,下午跟蚂蚁和洪北山学习特种兵军事技能,他的手枪枪法练的不错,现在还没能学会三十米内打断匕首刀刃,但是五十米内打移动靶倒是能枪枪命中。

    跟蚂蚁学的也不错,袭扰,破坏,敌后侦查什么的,学的理论知识不少,只差实践了。

    其他养伤的一帮人则不像熊立志过的这么充实,他们没事的时候和哈丹巴特尔,陈老汉喝喝小酒,上山打打野味,日子过的快乐又潇洒,所有人彻底爱上了这个东北的小山村,甚至都不想走了。

    眼看着进入了九月份,蛤蟆跳村所处的华夏极北之地已经开始变凉,树叶开始飘落,风吹得冷飕飕的。

    而就在这时,村子里竟然变的热闹起来,人们也变的忙碌,因为和外蒙古的走私生意进入了旺季。

    每年的阳历11月26日是外蒙古国的建国日。

    在这时,外蒙古国全国放大假,人们组织盛大的庆祝活动,不单单为了庆祝这个节日,更像是一个全国性的party。

    人们趁着放假,走亲访友,一家团聚,更重要的是要储备食物和各种物资,迎接冬天的来临。

    全国的农牧民也会从全国各地赶来,卖出一年的收获,买来入冬所必须的东西。

    而全国的商人们必须在阳历十月之前把货备足,如果等到11月份,不但没时间准备,更赶不上早已开始储备物资的购物大军。

    外蒙古国的工业非常非常弱,很多生活必须的商品自己不能生产,人们对商品需求又非常大,怎么办呢?

    进口呀。

    北边的老毛子自顾不暇,自己还缺东西呢,哪有剩余的卖给外蒙古国?

    只有指望南边的华夏国了。

    华夏国号称世界工厂,没有买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

    于是,连带着蛤蟆跳村的生意也火爆了起来。

    据哈丹巴特尔说,这一个多月的营业额能占村子全年营业额的五分之三还强一点,甚至比外蒙古国开那达慕大会时的营业额还高。

    大家估计是和季节有关,外蒙古国的建国节是11月份,已经是冬季,那达慕大会是六月份,正是农牧民正忙碌的时候。

    于是九月份的第一天,当村长的哈丹巴特尔天不亮就来到村委会。

    今天哈丹巴特尔的主要任务就是收钱。

    收谁的钱?

    收全村每一家每一户的钱。

    大家想一想,要给一个国家供货,成百上千的外蒙古商人来这里采购,蛤蟆跳村备货备少了可不行,商品的种类少了更不行。

    小到锅碗瓢勺,大到摩托车,电视机,只要有需求,就必须满足外蒙古商人们。

    这么浩大的工程,要有充足的资金和人手,单靠蛤蟆跳村的一家一户甚至一族都不行,并且哈丹巴特尔想到走私这个办法时,目的也是想为全村人找一条挣钱的门路。

    于是在九月份的第一天,大家会为进货进行集资。

    平时,每家每户都是在走私活动里有份子的,村子月也会发一回,甚至几回红利,只不过这个月资金缺口大,村民会临时追加一回集资,缓解一下采购资金的压力。

    当然,这种临时集资,会在活动结束后,立刻把本金和红利返还给村民们,村民们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钱,继续当作股份,用来保证平时走私活动的正常运行。

    本来陈天侠等人的伤已经快好了,大家原先还商量着什么时候回海边市。

    现在蛤蟆跳村开始忙碌了,熊立志等人觉得村民们帮了自己这么大的忙,如果拍拍屁股走人,太不仗义了,他们一帮人就商量还村民的人情,打算晚走一阵,大忙帮不上,小事总可以做吧?

    村委会在村子的正南边,其实不过是两间普通的房子,当作哈丹巴特尔办公的地方。

    哈丹巴特尔和熊立志,老道等人离村委会还有五六十米,已经能听到前面乱哄哄的说话声。

    拐过了几个弯,到了近前,黑乎乎的一片人,吓了熊立志一跳,本来熊立志以为哈丹巴特尔来的这么早是想准备准备,哪想到村委会门前的小广场已经挤满了村里的人。

    “村长来了。”

    “哈丹巴特尔大叔来了。”

    “呦,立志也来了。”

    ……

    人群见到哈丹巴特尔等人,热情的同他们打招呼,并且自动的闪开一块地方,让给他们。

    哈丹巴特尔刚面朝人群站定,几个蒙古族的小伙子麻溜的从屋子里搬出两张办公桌和几把椅子。

    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汉在左边的办公桌后面坐下,从抽屉里取出厚厚的一本稿纸和一支钢笔。

    哈丹巴特尔拉着熊立志哥俩到了右边的桌子边上,笑着说:“立志啊,你们年轻人头脑清楚,今天你们几个帮忙收钱,我就躲个清静。特么的,每年数钱数的我头都大了,年龄不饶人啊!”

    熊立志点点头,和另外两个小伙子一起,围坐在右边的办公桌旁,两人一组,专门负责数钱。

    “老少爷们,静一静。”安排好熊立志等人,哈丹巴特尔冲人群大声的喊,“按往年的规矩来。”

    原来嘈杂混乱的几百号人像得了命令似的,老少妇孺纷纷走向了圈外,留下每家的户主按站的离桌子远近自动排好了队,长长的队伍一直排出了广场。

    第一个是个小伙子,高高的个子,留着平头。

    熊立志认识这个小伙子,他是陈老汉家族的,叫陈平杰。

    陈平杰笑嘻嘻的冲记账的老汉先喊了声叔:“我这儿有两千元,两个人。”

    说完,双手捧着两叠华夏币,递给了坐的最近负责数钱的两个小伙子。

    两个小伙子分别接过钱之后,快速的数完之后,相互交换,相当于把钱数了两遍。

    两人确认无误后,冲记账的老汉报数:“陈叔,两千元整。”

    老汉点点头,提笔在稿纸上写下:陈平杰,两千元,两个人。

    两千元是钱数,这个熊立志明白,可两个人是什么意思就搞不懂了。

    “是这样。”哈丹巴特尔解释说,“因为到了九月十月,原来固定在走私队的人忙不过来,每家有闲的人,可以过来帮忙,每月发工资,挣点外快。”

    “哦,这样啊!挺好的。”看来老道也不懂,他好像还有问题,可又不好意思问,实在憋的受不了,才小声的问哈丹巴特尔,“你们不用验钞机,检验一下钱的真假吗?”

    哈丹巴特尔凝视着面前长长的队伍,好一会儿才用右手指着自己的心脏部位;“良心,良心就是我们的验钞机。”

    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

    熊立志和弟弟学着那两个小伙子的样子,把村民交来的钱各自点一遍,再相互交换,确认各自数的钱数相同后,最后报给老汉,然后再数下一个人的。

    熊立志忙活了好一阵子,他发现每一家的钱大概都差不多,多者四五千,少者两三千。

    然而据哈丹巴特尔说,别看每一家的钱不多,但已经是每家每户全部的家底了。

    熊立志明白,村里实在是穷,碰到像这种客户稳定,渠道畅通,稳赚不赔的买卖,傻子才会留一手呢!

    四个人清点了一上午,数的手都抽筋了,怪不得哈丹巴特尔说数钱是个体力活。

    等送走了最后一个村民,老汉把账目也总了出来,一两百位村民,总共交来了七八十万华夏币,还大多是十块二十,五块一块的零钱。

    熊立志四人用两个硕大的鹿皮袋把村民的希望小心翼翼地装好,两人抬一个,送到了哈丹巴特尔的家里。

    接下来进货的工作顺利多了,由于是多年建设好的进货渠道,哈丹巴特尔率领村里的马车队到了县城的商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经过二十多天的忙碌,终于把货备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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