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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贾雨村夤缘复旧职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黛玉进贾府时多少岁

    《金陵十二钗》中,贾雨村眼见的第一个女子乃是副册之首甄英莲,早在她三岁时已经就她父亲甄士隐的怀中见过面;而他见到的第二个女子,便是正册之首林黛玉了,且堂而皇之做了黛玉的启蒙师父,且还教得不错。

    但他只教了一年,黛玉既因母丧而辍学。贾雨村路遇冷子兴时,曾轻描淡写提起黛玉的与众不同,而冷子兴也是第一次提起宝玉的种种奇事来,说他“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这番对话告诉我们,贾宝玉这年七八岁,那么林黛玉小他一岁,正值六七岁,与贾雨村游历的时间“我自革职以来,这两年遍历名省”,及教授黛玉的时间“看看又是一载的光阴”,刚好相符。

    另外,通过甄英莲的故事,也可以侧面厘清:

    在第一回里英莲出场时三岁,是个赤日炎炎的夏日午后,她抱在父亲怀里,见了贾雨村一面;接着写仲秋夜,甄士隐请贾雨村吃酒赠银;接着是次年元宵节英莲丢失,这一年,她四岁。

    甄士隐夫妻思女成疾,先后得病,偏又因三月十五庙里炸供失火受了株连,致使家财散尽,只得投靠到老丈人封肃家中。

    封肃欺负女婿是读书人,共哄半赚,给了他些薄田朽屋度日。甄士隐勉强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下去,心灰意冷间捱满三劫,到底唱着《好了歌》随道人去了。这时,英莲约有五六岁。

    等到贾雨村成了新知府,耀武扬威来讨了娇杏做妾时,封肃说甄士隐“今已出家一二年”了。英莲已有七八岁。

    再下来,贾雨村“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寻一个空隙,作成一本”,将他奏了下来。那雨村不以为意,安顿了家小,自己担风袖月,游山玩水去了。不久,来至淮扬,托朋友之力谋得西席一职,教盐政林如海的女儿黛玉读书去了。这就又是一两年过去,英莲至少该有**岁了。

    而黛玉的名字这才第一次出现,书里明明白白说她年方五岁,也就是说英莲比黛玉大了三四岁。

    从贾雨村的履历行踪来看,这道算术是说得过去的。

    但因书中有袭人“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又说袭人与宝钗、香菱同庚的话,所以很多红学研究者在习惯上都认为宝钗比宝玉大两岁,比黛玉大三岁。其实这是不确切的,因为甄士隐梦中听闻绛珠草故事的时候,英莲已经三岁,而宝黛两个和石头都还没有下凡,所以甄英莲理当比宝玉大三岁,比黛玉大四岁。既便她与宝钗同年,也应当比宝钗大个半年数月的。

    贾雨村只教了黛玉一年,贾敏病逝,这年黛玉是六岁。贾雨村对冷子兴说贾敏“上月亡故”,接下来便写林如海令雨村护送女儿进京投靠贾府,“已择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也就是下月初。再接着便是“有日到了京都”,这“有日”再长,也长不过数月吧。

    换言之,黛玉进京这年,不过六岁多,而宝玉则是七八岁。

    但是为什么有些专家却说是十三岁呢?

    第三回末是造成歧误的大关键,这回说的是黛玉入府,当晚为宝玉摔玉哭了一场后,紧接着下段就是:

    “次日早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正值王夫人与熙凤在一处拆金陵来的书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处遣了两个媳妇来说话的。黛玉虽不知原委,探春等却都晓得是议论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财仗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如今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内的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进京之意。”

    这一回到这里就完了。感觉上,宝钗进府的动意,跟黛玉进府只差了一天,脚赶脚儿来的。这跟后来第二十回里宝黛两个拌嘴时,宝玉说的“亲不间疏,先不僭后”的道理分明不符,宝玉因黛玉恨他“见了姐姐就忘了妹妹”,苦口劝说:“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

    这段话分明说两人一起过了好几年,宝钗才进府的;而且用到了“一桌吃,一床睡”这样的说法,也不会是十二三岁大孩子的所为。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曾猜测作者每回修改增删原稿时,为了装订方便,总是尽量在每一回的开头结尾处动笔,所以歧误也都往往出在开头结尾。

    从这第三回末看来,这个猜测十分可能——想来第三回黛玉进府后,原本还有更多情节,但在抄传过程中遗失,于是修订者便随意写了句“次日起来”胡乱接上,就此制造了一场三百年悬案。

    接下来就是第四回的《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文中说贾雨村授了应天府接的第一个案子,就是两家争买一婢。

    这两家,是薛蟠与冯渊,这一婢,就是不幸的甄英莲,在这一回里,她无名无姓,只是无主孤雏。但是门子却明确地提到了她的年龄:

    “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他顽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痣,从胎里带来的,所以我却认得。”

    原来英莲离家已有七八年,被卖时已有十二三岁了。而且要注意的是,这还不是指当下的时间,因为冯渊的家人禀告雨村说:“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换言之,雨村判案距离案发已经一年,英莲现今该有十三四岁了,这离我们前面推断的时间,又过了三四年。

    也就是说,如果黛玉进京是六岁,那么她比香菱小四岁,这年该有九岁或十岁了,中间三四年时间过去了。第三回末这句“次日早起来”之前,竟然失掉了近三四年的光阴。

    林黛玉这一觉睡得可真长。

    即便退一万步讲,贾雨村一进京就得了官,林黛玉十三岁进贾府的说法也不可能成立——因为贾雨村送了黛玉进府后才做成这个应天府尹,也才审理英莲的案子,如果英莲才十三四岁,黛玉又怎么可能已经满十三岁了呢?

    更何况,书中原文说:“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溺扶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从中协助,题奏之日,轻轻谋了一个复职候缺,不上两个月,金陵应天府缺出,便谋补了此缺,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去了。”

    这里衔接得再紧凑,也还需要几个月时间,况且贾雨村断完了薛蟠的案子后,先要写信给王子腾表功,之后王子腾才遣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薛家进京,而黛玉也才能听到这个消息——这中间,又过去了不知多少时日,如何她只不过进府一夜,“次日早起来”,就直接跨越时光,提前听说了案子结果呢?

    即使从行文语气上说,“次日早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如此轻车熟路,也不像是刚进府第二天的样子。惟一的解释就是:第三、四回之间黛玉进府后的描写丢失了一大截,“次日起来”之后必定有更多的篇章,是我们今天无法见到的。

    那么黛玉十三岁进府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呢?

    这说法只出现于己卯本和梦稿本两个版本中,在第三回黛玉进贾府时,凤姐一连串的问题中插入了一句“黛玉答道十三岁了”。但在己卯本中,这句话是被朱笔用【】符号删去的。而以己卯本为母本的庚辰本已经没了这句。可见三百年前已经有人看出其不合理处。

    其实真相不难分辨——在第二十二回关于宝钗的年龄有个非常明确的纪年。

    “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便自己蠲资二十两,唤了凤姐来,交与他置酒戏。”

    ——点明是宝钗来京后的第一个生日,而且是及笄之年,也就是十五岁。虽然从行文看,中间又是可卿之死,又是建造大观园,又是元妃省亲,似乎过了不只一年的样子,但是这句话却同第二十回里宝玉劝黛玉时说的“他(宝钗)是才来的”相吻合。

    而且凤姐同贾琏商量为宝钗过生日时,贾琏曾说过:“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这句话分明透露出,黛玉此前已经在贾府过过不只一次生日了,所以才会有例。而宝钗才是第一个生日。所以两个人进府的时间,不可能紧密相连,中间至少隔了几年。

    宝钗生日后不久,元春就下令让众姑娘与宝玉搬进大观园去住了。书中在引用宝玉所做的四时即事诗时,特地说明:“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宝玉比宝钗小了两三岁的样子,所以这时候是十二三岁,很合理。而且宝钗与香菱同庚,那么宝钗进府时既然是十四岁,香菱自然也是十四岁。距之前门子见到香菱时说她“如今十二三岁了”,再加上冯家说的“告了一年的状”,如今该是十三四岁,时间刚好符合。

    可见薛宝钗、甄英莲是在十四岁时抵京的,所以次年才过了十五岁生日。但起程的时候要更早些,因为薛蟠是抢了香菱便上京的,冯家告了一年状,贾雨村才上任,而薛家也才到京来。所以薛家在途中至少耽搁了一年多,宝钗有可能在路上已经过了一个生日,然后才到贾府的。甲戌本写明薛蟠夺香菱时十五岁,又说比宝钗大两岁,粗算是合理的。

    而黛玉比香菱小四岁,在宝钗进府时刚满十岁,所以即便真是跟宝钗同年进府的,也不可能十三岁。

    《红楼梦》的时间表是最令读者头疼的一个谜宫,前后矛盾处不计其数,有时很难对其较真儿,正如众钗结社时所说:“连他们自己也不能细细分晰,不过是‘弟、兄、姊、妹’四个字随便乱叫。”

    作者下笔时动辙一两年过去,弹指春秋,难以细论;但是十三岁进府还是六岁进府,失误如此之大,却不可能是“笔误”,而只会是“失传”了。

    贾赦、贾政为何不见林黛玉?

    关于林黛玉初进贾府时,贾赦、贾政两位身为至亲舅父却都托辞不见,很多人都发文指摘,斥责贾府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瞧不起黛玉这个孤女;并举出薛家为例,说贾家对薛家的迎接有多热络重视,可见趋炎附势,厚此薄彼。

    流传甚广的越剧电影《红楼梦》里,索性还给丫环加了段台词,让她们大声议论说薛家进府时有多少箱笼家奁,不像那个林姑娘,赤手空拳地就进来了,真是寒酸。

    然而实情是怎么样的呢?

    书中说,黛玉进京那日,“弃舟登岸时,便有荣国府打发了轿子并拉行李的车辆久候了黛玉。”可见并无冷淡之意。而且进府之时,贾母与邢王二夫人都一早等在堂上,连丫环见了黛玉来都是“三四人争着打起帘子”,抢着回话:“林姑娘到了。”可见贾母等待之殷。

    黛玉进来,贾母是被两个人搀着离了座直迎上来的,不等黛玉行礼,已经将她一把搂在怀中,“心肝儿肉”的叫着大哭起来。贾母如此动情,绝非做作,也犯不着,这是一位老祖母想念外孙女儿的最正常反应。而贾府里的人都是看着贾母眼睛眉毛行事的,贾母如此看重黛玉,王熙凤固然使劲了浑身解数应酬讨好,“亲为捧茶捧果”,贾赦、贾政两个做儿子的又怎么会慢怠她呢?

    而且书中写明,是贾母自下令“命两个老嬷嬷带了黛玉去见两个母舅”的,赦、政二人就算看不上一个小姑娘,难道对母命也不给面子吗?

    当然不是这样,从贾政对贾雨村的态度,我们已经可以确定这政公的为人:

    “进入神京,雨村先整了衣冠,带了小童,拿着宗侄的名帖,至荣府的门前投了。彼时贾政已看了妹丈之书,即忙请入相会。见雨村相貌魁伟,言语不俗,且这贾政最喜读书人,礼贤下士,济弱扶危,大有祖风,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更又不同。”

    说句不恭的大俗话:打狗还得看主人。贾政对贾雨村如此厚待,全是看在林如海面上,爱屋及乌——“况又系妹丈致意,因此优待雨村”——贾政因看重妹丈,对其雇佣的家庭教师都这样礼遇,且“即忙请入相会”,又怎么会对其亲生女儿、自己的亲外甥女儿刻薄冷淡呢?

    更何况,林家五代列侯,林如海探花出身,又是钦定的巡盐御史,兰台寺大夫,“虽系钟鼎之家,亦是书香之族”,官衔比贾政高不说,还是个钦差,还轮不到贾赦、贾政瞧他不起呢。

    那么贾赦、贾政到底为什么不见黛玉呢?

    其实,为的是个“礼”字。

    钟鼎之家行的是孔孟之道,在《孟子》语录里,连“嫂溺,援之以手”这样显而易见的事都要拿出来讨论到底合不合礼法,还要圣贤孟子来拿主意,并特地解释说:男女授受不亲,但是嫂子掉水里快淹死了,小叔子出手救她,是权宜之计。

    换言之,要是没到生死关头的大事,那么“男女授受不亲”就还是天条。

    古时大富之家,贵公子拜会朋友,先得拜会对方母亲、妻子,但只是口里说着拜见,人却往往只到对方阁楼下行礼致意即回,并不须真的见面。《水浒传》里武松面见潘金莲,一是因为武大家宅狭窄,小户人家,讲不起这些礼法;二则也是金莲不尊重,存了心思要勾引小叔子。

    但那林黛玉是写“敏”字都要减一笔的闺秀,深谙礼法,却必会另一番行事了。这在曹雪芹的年代原是常识,所以作者只是白描手法平平写来,并不需额外加注;但是在清朝小说《歧路灯》里,我们可以找到一段旁证,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件事。

    书中说谭绍闻往堂兄谭绍衣府上拜访,提出要与嫂嫂请安。谭绍衣道:

    “吾弟差矣。咱家南边祖训:从来男女虽至戚不得过通音问。姻亲往来庆贺,男客相见极为款洽,而于内眷,不过说‘禀某太太安’而已。内边不过使奉茶小厮禀道‘不敢当’,尊行辈,添上‘谢问’二字。虽叔嫂亦不过如此。从未有称姨叫妗,小叔外甥,穿堂入舍者。”

    这便是大家之风了。

    同样的,黛玉进贾府时,依礼先随邢夫人去拜见贾赦,行“禀安”之礼;但贾赦命家人传话说:“连日身上不好,见了姑娘倒彼此伤心,暂且不忍相见。”是为“谢问”。黛玉站着听过,告辞回去,又要去拜见贾政。先是等在东耳房里,王夫人却命人传话说“太太说,请林姑娘到那边坐罢”,只得往正房里来。来了后,王夫人才说:“你舅舅今日斋戒去了,再见罢。”就此全了礼。

    这些场景闲闲道来,就像今人写小说,两人见面问句“吃了吗?”原是国人从前最常见的问候语,虽然在今天已经不大听到了,可若谁写了这情节,也不会故意解释说:我其实并不关心他是不是真的吃了,只不过礼貌上这样问一句而已,是个俗礼儿。

    当然贾政去斋戒也可能是实情,因为下文接着说到宝玉:“今日因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宝玉这时候才七八岁,不会是独自出门,很可能父子俩是一道去的。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看薛家进府的情形:

    过了几日,忽家人传报:“姨太太带了哥儿姐儿,合家进京,正在门外下车。”喜的王夫人忙带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厅,将薛姨妈等接了进去。姊妹们暮年相会,自不必说悲喜交集,泣笑叙阔一番。忙又引了拜见贾母,将人情土物各种酬献了,合家俱厮见过,忙又治席接风。

    薛蟠已拜见过贾政,贾琏又引着拜见了贾赦,贾珍等。贾政便使人上来对王夫人说:“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轻不知世路,在外住着恐有人生事。咱们东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来间房,白空闲着,打扫了,请姨太太和姐儿哥儿住了甚好。”王夫人未及留,贾母也就遣人来说“请姨太太就在这里住下,大家亲密些”等语……从此后,薛家母子就在梨香院住了。

    乍一看,贾家待薛家确似比接待黛玉时热情多了。然而细看却别有道理,一则黛玉只是小女孩,贾母和邢、王二夫人俱是长辈,却一早等候多时,可见隆重;而薛姨妈合宅来见,不过是亲姐姐王夫人接了进去,然后才引着拜见贾母,分明亲疏有别;第二,这里写得分明,拜见贾政、贾赦、贾珍的人乃是薛蟠,可没说薛宝钗也跟着拜会了。

    须知赦、政二人乃是黛玉的舅舅,却是薛蟠、宝钗的姨父,关系隔了一层,故而宝钗不便拜会男性长辈,只有薛蟠被贾琏引着一人来拜。而黛玉与贾政虽是至亲舅甥关系,亦有男女之别,故而在黛玉则非拜见不可,在贾政却是能不见则不见为礼。

    所以贾母是命两个老嬷嬷引着黛玉去拜见二舅父,可没有指派贾琏去,因为贾琏与黛玉也仍然存在着“授受不亲”的男女关系,而两个老嬷嬷不过是陪着黛玉走一遭,明知道不可能见到赦政二人的。这就是个过场礼仪,贾府人人深知的。

    可记得第一回中,甄家丫鬟娇杏在花园撷花,见到贾雨村看她,急忙回避?何况这是荣府之家,黛玉行为,自然礼数更加周到。

    后文贾府里元宵猜灯谜,贾政特地备了酒席彩头前来凑趣,这是一次阖家团圆宴,不须太过避讳,但贾政也只与贾母、宝玉同席,钗、黛、湘等另置一席,这还是晚辈,跟自家女儿一样;至于儿媳妇李纨与侄媳妇凤姐因为已是人妻,则干脆在里面另设一席,当贾政问及贾兰时,还要婆子特地进里屋同李纨传话,李纨虽是站着回话,也仍然隔着屏。即便如此,钗黛等也都守礼缄默不言,因此贾政只是略盘桓一会儿,贾母便撵他离去了。

    又有过中秋讲笑话,贾母与贾赦、贾政等同席,姑娘们则在屏风后设席。贾母因觉得冷清,叫姑娘们一同共坐,也只是叫过迎春、探春、惜春这几位至亲孙女儿来与赦、政同席,而并未叫黛玉、湘云;直等贾赦、贾珍等都散了,才撤去屏风,两席相并,礼数之严,一丝不苟。但是又为什么没人会猜疑贾母只把迎春姐妹当孙女儿,却懒见黛玉、湘云呢?

    最明显的一处照应,还在宝黛葬花读西厢一节,两人正收拾落花,袭人忙忙地来告诉:“那边大老爷身上不好,姑娘们都过去请安。老太太叫打发你去呢。”于是宝玉匆匆去了,黛玉听说众姊妹都不在房,就有些闷闷的。

    “大老爷”自然是指贾赦,“姑娘们”则指迎、探、惜姐妹,这里不会包括宝钗、黛玉,因为不是近亲,须回避,所以不用去请安。这时候黛玉在贾府已经住久了,不比新来时要礼节周到,所以下人不会要她白走这一遭;但是迎探惜姐妹们却是不能失礼的,所以还要劳动一番,其实见不见得到贾赦,也仍在未知之数呢。

    种种细节,写足贾府规矩森严,即使亲舅舅外甥女儿,亦有男女大妨,亲疏有别,能不见则不见的。

    《红楼梦》里与男亲戚不避嫌疑,“小叔外甥,穿堂入舍者”,惟有王熙凤一人。故而贾琏抱怨她:“他防我象防贼的,只许他同男人说话,不许我和女人说话,我和女人略近些,他就疑惑,他不论小叔子侄儿,大的小的,说说笑笑,就不怕我吃醋了。以后我也不许他见人!”平儿道:“他醋你使得,你醋他使不得。他原行的正走的正,你行动便有个坏心,连我也不放心,别说他了。”

    这是平儿在替熙凤向贾琏分辩,也是向读者解释:凤姐是当家人,见男亲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她行的正走的正,不算违规。

    又如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贾珍来上房请凤姐理事,人报:“大爷进来了。”唬的众婆娘呼的一声往后藏之不迭,独凤姐款款站了起来。

    在这一句中间,有朱笔旁批“素日行止可知”,这是说贾珍素日之不遵情礼,“把个宁国府都翻过个儿来了”。宁国府的礼节一向疏松,贾蓉与二尤调笑一场着重描写。所以只有贾珍这种又不尊礼节又是族长的人物才敢想去哪就去哪,也不管上房里坐的是谁。因此才“唬的众婆娘藏之不迭”,而王熙凤因是管家,平素里与本家爷们并不避讳,故而独有她不躲不避,“款款站了起来”。这是一处反衬。

    但是这些女人中倘或有宝钗、黛玉、湘云等,就非得“藏之不迭”不可。虽然听起来好像不够从容大方似的,但是姑娘家见到亲戚大哥,不躲出去,还要“款款站了起来”,就很不合适。这同宝玉因深得贾母溺爱故自小在内帏厮混是两回事。

    红楼有很多谜,有一些是作者故意设陷,有一些是因遗失之憾,但也有一些,如这“谢问”之礼,则只是因为古今礼数不同而已,今人大可不必胡乱猜疑,枉加解释。

    宝黛初见的第一次流泪

    虽然绛珠仙子下凡是为了“还泪”,然而当真宝玉和黛玉见面时,先哭的人却是宝玉。

    这一点被很多红迷忽略了,永远记得黛玉多情善感,一次次地为宝玉而落泪,却忘了一见黛玉即触动伤心事的,却是宝玉。

    这段描写以退为进,层层皴染,非常好看:先是让宝玉去庙里还愿,没来得及参加黛玉的接风宴,只通过王夫人的描述来形容其作派:“我不放心的最是一件: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是这家里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庙里还愿去了,尚未回来,晚间你看见他便知了。你只以后不要睬他,你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又说,“他嘴里一时甜言蜜语,一时有天无日,一时疯疯傻傻,只休信他。”——这番话,倒有些像和尚的谶言:不见外姓人,不许闻哭声。

    因有王夫人这番铺垫,黛玉便误信为真,当丫鬟笑着说“宝玉来了”时,黛玉还在腹诽:“这个宝玉,不知是怎么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

    这段话后面原本还有句“到不见那蠢物也罢了。”然而“蠢物”特指“石头”,黛玉怎知如此称呼?所以我认为这句原为批语,被抄写者疏忽混入正文中了。

    接着书中用一大段溢美之词细写宝玉穿戴面貌,不啻翩翩浊世佳公子,非但不是什么“惫懒人物”,还极俊秀风流的,最重要的,是黛玉一见,便吃了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到像在那里见过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古往今来的一见钟情,必先取决于心有灵犀,黛玉所思,正也是宝玉所想。不同的是,黛玉只在心里吃惊,宝玉却是很肯定地说了出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被贾母质疑“胡说”后,自己大概也无法解释,只好说:“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认识的,今日只作远别重逢,未为不可。”

    三生石畔灌溉之恩,距此时已是七八年过去,更是前生之事,可不正是“远别重逢”,又怎能不“吃一大惊”?

    宝玉视黛玉与众不同,不仅因其美,因其才,因其弱,更因了这份亲。

    于是他凑上去问人家读什么书,又问人家叫什么名,再问表字。因黛玉说无字,宝玉便卖弄学问:“我送妹妹一个妙字,莫若‘颦颦’二字极妙。”

    少时读这段只觉有趣,并不以为有什么大不得的特别之处。然而后来读《礼记·曲礼》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

    蓦然间再想起宝黛初见,宝玉赠字“颦颦”,忽觉云垂海立,心惊意动。

    宝玉彼时只有七八岁,自然绝想不到这句“笄而字”,然而“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两人的夙世姻缘,却早在那一刻已经印证;更令人感慨的是,众人也都未作异议,后来还跟着宝玉唤黛玉“颦儿”。不但宝钗、探春等跟着叫,连贾母派菜时,也会吩咐“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

    小小孩儿随口的一句玩笑,居然大家都认了真,这就好比后来《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政命宝玉题名对联,原本只是考核他的功课才情,后来却也当真錾在石柱廊楣上,正式成为大观园题名。

    可见红楼竟无一废语。

    宝玉见黛玉,问名又许字,这过程若合符契,很像是“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至女家询问姓名生辰,之后便可以合八字了。

    接下来,宝玉又问了第三个问题:“可也有玉没有?”黛玉答:“想来那玉是一件罕物,岂能人人有的。”

    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宝玉登时狂病发作,不但摔了玉,还大哭起来,满面泪痕地道:“什么罕物,连人之高低不择,还说通灵不通灵呢。我也不要这劳什子了!”又说:“家里姐姐妹妹都没有,单我有,我说没趣,如今来了这么一个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可知这不是个好东西。”吓得众人抢之不迭。

    ——以此来看,宝玉对这“蠢物”并没多重视,只不过世人当它是“命根子”罢了。然在神瑛侍者眼中,石头只是石头,不过“劳什子”而已。

    问了字,又鉴证过信物之后,就该“安床”了。

    贾母吩咐,将黛玉安置在碧纱橱里,让宝玉出来跟自己住套间暖阁。宝玉不愿意,只想同黛玉亲近些,央告说:“好祖宗,我就在碧纱橱外的床上狠妥当,何必又出来闹的老祖宗不得安静。”

    彼时宝黛两个都只是七八岁小孩子,所以纵居一室,也无甚不妥,因此贾母想了想说:“也罢哩。”

    那什么是“碧纱橱”呢?

    通常指清代南方建筑内屋中的隔断,类似落地长窗,也有叫隔扇门或格门的。因为富贵人间常在格心上糊青、白二色绢纱,绢纱上画画、题词,所以又叫“碧纱橱”。

    简单来说,就是卧室里的隔间儿。纱格之内,只有一张床和不大的空间供人起居坐卧,既加强了房屋的纵深感和层次感,也加强了“寝床”的私密感,其实是很科学的布局。

    比如书中第四十二回,贾珍等引着王太医来给贾母把脉,贾母穿着一斗珠的羊皮褂子端坐在榻上,“两边四个未留头的小丫鬟都拿着蝇帚漱盂等物;又有五六个老嬷嬷雁翅摆在两旁,碧纱橱后隐隐约约有许多穿红着绿戴宝簪珠的人。王太医便不敢抬头,忙上来请了安。”

    因为女眷不能轻易让男人看见,所以外间只有未留头的小丫鬟和老嬷嬷,而小姐与有身份的大丫鬟如鸳鸯等,便站在碧纱橱里,既表示了对贾母的关心与陪伴,又不使自己抛头露面,真是绝佳的安排。

    如今黛玉睡在这碧纱橱里,宝玉就在纱格外设了张床,因此两个人等于同室而居,而且还颇持续了一段日子,所以宝玉后来才会说“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

    当晚,王嬷嬷与鹦哥陪侍黛玉在碧纱橱内,李嬷嬷与袭人陪侍宝玉在外面大床上。袭人卸了妆,就进来找黛玉说话,笑问:“姑娘怎么还不安息?”

    鹦哥笑道:“林姑娘正在这里伤心呢,自己淌眼抹泪的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儿的狂病,倘或摔坏了那玉,岂不是因我之过!’因此便伤心,我好容易劝好了。”

    ——这才是林黛玉为宝玉流的第一滴眼泪。

    蒙府本在这一回末批道: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所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悲夫!”

    这段批语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告诉了我们八十回后黛玉之死的真相:“至死不干,万苦不怨”。

    黛玉的死是不可更改的悲剧事实,但究竟为何而死,又会不会临死前还咬牙切齿恨骂“宝玉你好”呢?这一段明确告诉我们:不可能!

    黛玉为还泪而来,一生之泪,都为了爱玉惜玉而落,并且是“千方百计为之惜”,所以黛玉之死,也只会因为爱玉惜玉而死,绝不可能恨怨而终。

    以为黛玉小性子,认定她至死都会怨恨宝玉的人,是不知黛玉为何人,亦不知情为何物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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