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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江绵忆沉沉眸子,黑曜石闪着的光芒渐暗,他只是说,坚决地:“我不能不管你。”就算你讨厌我,就算你对我避如蛇蝎……就算,有一万个这样的就算,我也不能不管你。

    有种习惯深入骨髓,难以剔除,像信仰一般牢牢占据。林浅清之于江绵忆便是这样的习惯,叫他如何戒得掉,如同罂粟一般的毒。

    林浅清眼里凝聚了圈圈点点的氤氲,她遥遥头,眼泪凝于睫上,她似乎慌乱到无措,语气断续沉甸:“江绵忆,你别管我好不好?也别这样对我,我必须讨厌你。”

    必须讨厌……心里那个声音根深蒂固,一遍一遍在提醒,快要将她撕碎,似乎成两个自己,一个以前的,一个陌生的。

    他伸手去按着林浅清的肩,轻轻地唤着:“清清。”不厌其烦地重复,“清清。”

    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将你碎在手心,你不知道,我多害怕你推开我,所以不要推开……

    江绵忆黑珍珠的眸子黑得如一潭水洗的墨池,然后渐进成一种凝固的灰白色。在她推开他的同时。

    是的,重重地,她推开他,毫不犹豫地。江绵忆嘴角苦涩:她还是这样……

    以前他似乎容忍,可是现在他好像变得贪婪了……多想就这样抓着她,无论如何都不放开,可是……他的手还是提不起力气,一点一点滑下,擦过了她冰凉冰凉的手。

    她的声音也是冰凉冰凉的,像这冬日的风,还有些刺骨的寒:“也别在叫我清清了。”

    那是一种催眠,一种毒药啊,一点一点在不经意间侵蚀她的意志,在心口穿了一个一个的洞,流出那种带着酸楚的血液。

    他说:“你要我怎么办?你告诉我。”

    只要能做的,他都愿意为她,只要能给的,他也都愿意,还要怎么办?只要她说。

    她回答:“你又要我怎么办?”

    她最恨的人,抢了她所有的人,种了五年恨的种子,这样连根拔起,她要怎么办?心里一个一个洞,空落落的,似乎失去全世界的萧瑟。

    她又能怎么办?不为了自己,为了她的母亲,她有的选择吗?到底,他还想要什么,林家?林怀义?还是她?

    只有一颗千疮百孔的心了,万万不能失了……

    是啊,都乱了,穷途末路一般地走不下去了,恨不了,舍不得,怎么办?他们怎么办?

    他叹气,皱着眉,她的眼里微红,凝固这一种前所未有的慌乱。

    终究是他妥协了,他不忍逼迫,说:“我要你相信我,我不会伤害你,从来。”

    要是以前,她只当笑话来听,现在她却只觉得这种话让他窒息,不能呼吸。起身,她抬脚,只说了一句:“别说了,回去吧。”

    他说,我不会伤害你,从来。

    她不信,从来,去也从前。现在……她只想逃。

    没有赌局,她已经血本无归了,逃吧,她害怕了……

    他看着木椅上的药,还未来得及上药的伤口似乎又开始渗血了,隐隐作痛。他拂着额头,抿唇:原来伤口是会在这个时候疼啊。

    他缓缓起身,跟着她的步子。霓虹灯下,两个影子隔了五米的距离……

    绕了一圈,他们还是回到原点。

    夜深了,华灯照射的木椅下,药盒孤零零地被冬天的风染得冰凉。

    林浅清与江绵忆一前一后走近林家大门,佣人李婶先是有些错愕,然后察言观色,小心地说:“小姐少爷回来了。”

    林家上下其实也没有多少人,但是都知道这少爷与小姐之间水火不容,原本这些时候已经有所缓和,可是现在看来似乎又僵化了。

    林浅清径自脱下厚厚的风衣外套,随口问了一句:“我爸回来没有。”

    “先生去外地出差了,大概一个星期不回来。这一个星期我会和李叔住在这里照料你和少爷。”林家的佣人平时都不住在林家的,所以林怀义走之前在特意嘱咐,尤其交代了某个小祖宗的事情。

    林浅清顿了顿脚步:“我的晚饭拿到楼上去。”抬脚便去了楼上。

    身后的江绵忆一句不语,只是看着林浅清有些怔愣,脸李婶走到跟前都不知道:“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受伤了?”

    江绵忆收回思绪,淡淡说:“没事。”

    “少爷还是上点药吧,这伤口才好得快。”李婶苦口婆心地劝着。

    “不用,李婶你去忙你的吧。”

    江绵忆说完便走开了,李婶还想说什么,也只好收回,这少爷长大了,越发深沉了,她真是老了,不懂这些年轻人的想法啊。李婶摇摇头,去了厨房。

    江绵忆换了件衣服,头上的伤也没有处理,上面还有些微残留的血渍。

    “铃铃铃——”

    电话铃响,江绵忆接起电话:“请问哪位?”沉默了片刻,江绵忆冲着厨房,“李婶,你的电话,家里打来的。”

    李婶也来不及脱了身上的围裙,将手心的手在身上擦了擦,拿起电话:“什么事啊?”

    也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李婶接完电话,脸就白了,电话里发出嘟嘟嘟嘟的声音,她却好像失了神一样,一点反应都没有。

    江绵忆放下手里的杯子,问:“怎么了,李婶?”

    李婶回神,脸色依旧惨白,却说:“没什么少爷。”虽然李婶尽量保持平静,但是脸上还是很难看,失魂落魄地走去厨房。

    李婶是个乡下女人,平时没什么肠子,所有表情都写在脸上,表露无遗到江绵忆一眼便看出来了李婶的心事。

    “家里有事?”江绵忆有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沉稳与成熟。

    李婶支吾了一会儿,面露焦色:“昨晚我儿子出了个小车祸,现在人还是警署关着。”

    李婶也得这么一个儿子,夫妻两四十多岁才得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宠的无法无边,平时就没少让李婶夫妻担惊受怕,这次都进了局子,还不知道捅了多大的篓子。

    江绵忆像个大人一般沉吟了片刻,说:“那你先回家吧。”

    李婶一边担心着自家儿子,一边惦记着林家的事物,有些举步维艰:“那少爷和小姐怎么办?先生走的时候特意交代了,我要留下的。”

    也不知道先生会去多久,要是她就这么走了,家里只剩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和一个娇生惯养的少爷还不知道要怎么办呢?可是儿子还在局子里蹲着,不知道那些警察有没有为难他,有没有打他?李婶左右为难极了。

    穿着居家开衫的江绵忆有种说不出的沉稳:“没事,有我在。”

    李婶看了看江绵忆,虽然这少爷平时也是娇生惯养,但是一贯有主见,比同龄的孩子都早熟,照看一下应该没有问题。李婶权衡利弊了一会儿,还是抵不过心里的焦急,脱了围裙:“谢谢少爷,我会尽快赶回来的。冰箱里有菜,饭也煮好了,晚上要记得锁门,我尽快回来。”

    李婶交代一番就急急忙忙出门了。

    江绵忆打开冰箱门口,看了一眼,穿上带着卡通图案的围裙,便去厨房开始忙活起来。

    白色的v领开衫,一条米白色的休闲长裤,围着一条叮当猫的围裙怎么看怎么突兀,但奇怪的是竟没有减少半分美感,依旧好看得掉渣,一张精致的面庞尤其专注,厨房淡白色的灯光打在他微微渗汗的额上,额上细小的伤口微红,有种别样的蛊惑。

    林浅清便出来便看见了这么一幕,不得不承认这个少年是极受上帝眷顾的,林浅清还是第一次觉得做饭的男生这么有魅力。就是,就是……脑袋上那点伤口真有些影响视觉效果,早知道就给他贴张药了。

    林浅清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才吱声:“怎么是你在弄晚饭?李婶呢?”

    林浅清稍微踮着脚看了看锅里,好像是鱼,卖相不错!似乎有点饿了,她吞吞口水。不过林浅清的看家本领就是装了,脸上自然没有半点垂涎欲滴的样子。

    江绵忆盖上锅盖,转身,林浅清立马站好,装得从来没有看见锅里的样子,淡定听江绵忆说:“李婶家里出了点事,我让她先回去了。”

    叮当猫?好像这件围裙有点面熟,这不是上次她网购时送的赠品吗?李婶居然找出来用了。林浅清左右睃了好几眼。嘴角微微勾起:不错,挺好看,自己的眼光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这里必须声明一下,那个网站的赠品都是随机发送的,似乎与某人的眼光没有关系,而且再说了,这衣靠人装,谁的功劳大家都懂的!

    林浅清的心情似乎很好,嘴角一直扬着。倒了杯水,坐在位子上动作斯条慢理,声音慵懒:“那今天晚上只有我们在家?”喝水的动作顿了顿,眉头若有若无地皱起。

    如果只有他们两的话……那岂不是孤男寡女?林浅清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林浅清的小习惯,生气也好,担忧也好,总是皱眉,江绵忆浅笑,说:“你放心,我在家不会有事。”

    其实他还想说这几年他学了空手道,保护她一个足够了,但是她还没有说出口,林浅清就面无表情地接过话来说:“你在家我才不放心。”

    夜黑风高,孤男寡女……越想林浅清越觉得欠妥,要不要去外面住?想了想,似乎她至今没有可以寄宿的地方。

    林浅清无语凝噎了,看来以后要好好与同学处处关系。

    幸好江绵忆还没来得及说他空手道九段,不然林浅清得更慌了。

    林浅清似真似假的话让江绵忆好笑,走近几步,调侃戏谑的语气:“清清是怕我会怎么样吗?”

    妖孽啊,妖孽啊……江绵忆什么都不做不说往那里一站,就是蛊惑,何况这样‘赤果果’的调戏,暂且归为调戏吧,林浅清很没出息地直直后退,抵到厨房的门上,抬头正好对上江绵忆似笑非笑的眼,她语气有些慌张失措:“那个鱼,好像好了。”

    江绵忆看了一眼,淡淡说:“还要一会儿。”

    凭什么他就这样理直气壮地调侃人,她就这样张皇失措?林浅清挺直背脊,脸上有种猫样的狡猾,笑得不动声色,伸手就往江绵忆脑袋上戳。

    江绵忆疼得龇牙咧嘴,林浅清却笑得酣畅淋漓。

    最毒妇人心,真是哲理。

    江绵忆也不躲,乖顺得像猫,只是眼神无辜无害地看着林浅清,让她有种错觉,她是不是虐待他了?

    林浅清也不记得退了,与江绵忆离得很近,江绵忆的气息都打在她脖颈上,她有些心绪不宁,脸悄悄的就红了。

    江绵忆超人的观察力,一眼就看出来了某人细微的变化:“厨房很热,你都脸红了,快点出去吧。”

    懵懂单纯的孩子啊,眼里那叫一个温柔,那叫一个纯洁……

    砰砰砰……

    谁的心跳啊,跳得似乎有些乱……

    林浅清脸更红了,一把推开江绵忆,说变脸就变脸:“脑袋留了疤才好,省的祸害!”

    祸水!尽会蛊惑人。真是让人招架不住。

    林浅清站着身高劣势,轻巧躲开江绵忆的包围圈,退到安全地带,省的被蛊惑。

    江绵忆皱着眉头,眉间弯弯绕绕一时转不过来,回到厨房去看鱼了。

    林浅清觉得有些热,倒了一杯冷水,几口灌下去了,做到沙发上,活像个等待伺候的大爷,说:“李婶会去几天?”

    “不知道。”江绵忆的声音从厨房传来。

    像只养尊处优的猫,她蜷在沙发里说:“先说好,我什么都不会,你要负责所有事情。”

    厨房里鱼的香味一阵一阵地蹿进林浅清的鼻子里,她摸摸肚子,空空如也。

    这几天应该不会委屈自己的肚子,林浅清觉得滚那寡女也不是那么不能忍受了。

    “我会就好。”

    将饭菜都端出厨房,一一摆放在餐桌上,色香味似乎都不错的样子。

    看来他是真的会。

    这人到底是什么构造,好像没有他不会的。林浅清有点心理不平衡,因为好像她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

    林浅清还坐在沙发上没动,挑挑眉说:“我很挑剔。”确实很挑剔,瞅瞅那模样,高傲地像只孔雀。

    “我知道。”将饭盛好,他一边脱去身上的围裙,一边说,“过来吃饭。”

    林浅清这才挪了挪她尊贵的臀,斯里地走到餐桌上,瞅了一眼桌上的菜。

    一道红烧鱼,一道西红柿炒蛋,还有一道冬瓜排骨。

    林浅清抬头,看着江绵忆,丹凤眼着实深沉如海。

    江绵忆将碗筷放到林浅清面前,有些忐忑地说:“我记得你喜欢吃这些。”

    她怎么记得她从来没有说过喜欢这些,怎么知道的?

    大小姐,难道不会看嘛?江绵忆小同学啊,从来就只看一个人啊。

    某尊贵的清清猫慢吞吞地坐下:“可不是谁做的我都吃。”

    这厮真是……见过这样得寸进尺的吗?煮好了饭,还要盛好,递到她面前,她还挑三拣四,嫌东嫌西的。

    江绵忆也没说什么,坐下来,动作慢条斯理。某小魔女拿起筷子夹了一小块排骨,像猫吃食一般,一点一点往嘴里送。

    江绵忆满含期待,问:“怎么样?”竟比公布奥数得奖名单还紧张。

    某女王,面无表情,轻吐了两个字:“凑合。”

    凑合?不止吧,肚子里的蛔虫明明都勾出来,她都给咽下去了了。

    装,果然是林浅清的看家本领。

    江绵忆有些懊恼,皱了一会儿眉,夹了一块鱼放在林浅清的碗里,像个献宝的孩子一样:“那鱼呢?”

    林浅清丫的真女王,吃了一口,说:“将就。”

    继续装!

    似乎某人忘了某人有洁癖来着。

    江绵忆还没有这样受挫过,心情一落千丈,继续用他用过的筷子给林浅清夹菜:“吃吃这个,林叔说你喜欢。”

    最后一道了,要是她还不喜欢怎么办?

    “一般。”还是一样的语调。

    江绵忆同学,你怎么就不明白,这小魔女就是作!

    不知道是林浅清太会装了,还是江绵忆太迟钝了,平时很天才的一个人,怎么就这么好骗,林浅清说完,江绵忆就焉了,语气低落:“不好吃的话,以后我做几回就好了。”

    就算做一千遍一万遍,某人也不会买账的,江绵忆同学。

    林浅清低头吃饭,嘴角似笑非笑,活像只奸计得逞的猫,吃到半分饱的时候,女王发问:“你怎么会做饭?”

    “以前和我妈住的时候,我妈要工作,都是我自己随便弄,弄着弄着就会了。”江绵忆扒着碗里的饭,有些味同嚼蜡,兴许是被打击到了。

    林浅清低头吃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又过了很久,丢来一句:“今天真是辛苦你了,大少爷洗手做羹汤。”

    似真似假,典型的林浅清式语气,带着略微的嘲讽,这厮真是逮到机会就损人。

    江绵忆却回答:“我只做给你吃。”以后,以后的以后……

    林浅清又没了下文,吃自己的饭。

    一顿饭下来,江绵忆几乎没怎么吃,不是看林浅清,就是若有所思,而刚才说凑合、将就、一般的某人吃了两大碗饭。

    口是心非的女人!

    不过江绵忆心情好了不少,至少她吃了。

    林浅清贵族餐桌礼仪做得很到位,擦了擦嘴,移开桌子,还不忘淡淡说:“你做的饭,碗你自己洗。”

    真是女王,什么都要人伺候。

    这养尊处优的猫,还真只有江绵忆养得起。

    江绵忆乖乖收拾碗筷,说:“好。”又说,“夜宵你要吃什么?等会我出去一趟。”

    女人不能惯啊,越惯越混蛋了……江绵忆同学,这可是千古哲理,不要忽略啊。

    某女王想了想,说:“慕斯蛋糕。”

    说完有些懊恼,很久很久她没吃过这东西了,曾经最喜欢,然后最不能忍受,现在又开始怀念。林浅清觉得自己是被江绵忆这张养眼的脸给蛊惑了,才会鬼斧神差。

    江绵忆诧异:“你不是不喜欢吗?”

    她接受他给她买的早饭,但是只要是慕斯蛋糕,她一直都会扔了的,不是不喜欢吗?江绵忆觉得自己还是不够了解她,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

    可是,女人都是善变的,江绵忆同学,知道不?

    善变的某女王,丢下一句话:“现在不讨厌了。”抬脚,就上楼去了,背对着江绵忆,嘴角似乎开出一朵浅浅的纹路,很好看。

    不讨厌了,是慕斯蛋糕,还是某个人?千丝万缕的关系,雾里看花的答案。

    江绵忆没有多想,只是默默记住:清清,不讨厌慕斯蛋糕。

    就是这样的方式,他知道她所有喜好,江绵忆的好记性便是用来记某人的喜好的。

    江绵忆收拾好,关好门窗,还是不放心,出门的时候不忘启动自动报警器,一番折腾之后才出门给女王买夜宵去了。

    江绵忆是自己开的车,他很早就考了驾照,林怀义在他十五岁的时候送了他一辆车,不过自打林浅清来了之后,他就没有碰过,因为某女王不喜欢。

    江绵忆不放心林浅清一个人在家,二十分钟的路程,他只用了一分钟。

    回到家,江绵忆站在楼下踌躇了一会儿,记得某人无礼的要求,江绵忆有些为难了。犹豫了好一会儿,江绵忆还是尽可能轻手轻脚地上楼。

    站在林浅清的门口:“清清。”江绵忆敲门,只是门没有锁,他迟疑了一会儿,才进去。

    林浅清的房间很简单,不像这个年纪女孩子的房间,没有梦幻的颜色,没有多余的摆设,不过倒符合她气质,简单,大方,只是白色调适合她的气质,不适合她的性格。

    这是第一次进林浅清的房间,江绵忆匆匆看了几眼,视线便落在林浅清身上。

    房间里有些昏暗,只亮了一盏水晶台灯,微弱的灯光照在白色的床单上,与露出来那张小小的脸蛋。

    “这么早就睡了。”江绵忆走过去,看了看睡着的林浅清。

    林浅清睡姿像只小猫,整个蜷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张小小的脸,显得有些娇小也无害。让人想到一句话:闭上眼就是乖顺的猫,睁开眼就是扎人的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