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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不是你,可以满足所有人的期待

    没有人不想达成身边人的期待,可是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去实践一切,我的回忆里,你是我的家人,也占有了所有的美好,我嫉妒也羡慕,但如果可以重来,我愿意,愿意把嫉妒都变成羡慕,因为我知道,在你的世界里,我一直都是你的家人,你从未伤害过我,所谓的伤害,不过是我的多心。

    四个月前,章浩的父亲因为受贿被人举报,下了马,章浩的母亲才带着章浩一起逃到了国外,但是章浩离开前都没有跟典雅提及自己要走的事情。时间到了,他走了,只留下一句,对不起。

    典雅很伤心的自己一个人回了老家,跟父亲生活。后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乏,就去了医院,她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留下这个孩子?”我问道。

    “我本想用孩子留住章浩,所以我瞒着我爸,偷偷地联系了章浩,章浩给了我一笔钱,让我把孩子做掉。那个时候,我才彻底的绝望了。我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医生说孩子已经成型了,我实在不忍心,就从医院里跑出来。然后骗我爸说,要出去工作,之后就来了广州。

    毕业之后,我曾经在这里的一所中学实习过一段时间,所以对这里的环境比较熟悉,章浩给我的钱也足够我把孩子生下来了。”典雅说完这些后,轻轻地抚着自己的肚子。

    我不知道典雅是下了多大的决心,要生下这个孩子,我更不知道,孩子出世以后,她怎么抚养它,又该怎么过之后的生活。或许这都不是我该关心的事情,但是,我却忍不住去想。记得高中的时候,她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可从她父亲出事后,一切都变了,我知道这并不是谁的错,但我还是会自责,那时的自己无能为力,现在的自己依然无法作为。

    “李默,你怎么了?”

    “哦……没事儿,那你接下来还有什么打算呢?”我问。

    “没什么打算,走一步算一步吧。”说完这些之后,典雅叹了口气,然后转而问我。

    “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广州?还有为什么来医院。”

    “哦,我来广州是因为……”话说了一半,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把方离忘在了脑后,我看了一下表,已经过去了快一个小时了。于是我站起身来,对典雅说:

    “我是来陪……陪朋友的,我都给忘了。这样吧,我先送你回去,然后我得去看看我朋友,我们改天再聊。”

    “那你快去陪朋友吧,我没事儿的,我租的房子离这里很近,我自己可以回去。”

    “那怎么行?”

    “没什么不行的,没遇到你的时候,我还不是自己一个人?”说完这句,典雅就站起身来,我略点抱歉的递上了自己名片,然后留下来典雅的电话号码。

    之后,我赶紧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超市买了点吃的,然后匆匆赶回医院。去超市期间,方离打来了电话,问了我的去向,我支吾了一句,跟她说,回去再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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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生活平静了很多,除了上班之外,就是窝在家里,偶尔去学校看书备考,毕竟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就要参加研究生考试了。虽然我知道,我对这场考试没有丝毫的把握,因为大哥迟秀才和小六吴海强早在一年以前就开始准备了,而我这半工半读的状态,怎么可能跟他们比。

    不过,跟我比起来,兰天好像更用功些,她有时候会看书看到很晚,备战公务员的考试的她,第一次这么认真,这倒让我刮目相看。

    虽然有些小忙,但是我和兰天的生活也算充实,这期间偶有拌嘴,却都没有吵的很严重。我们和好的速度快的惊人,有的时候甚至互相调侃彼此,不懂矜持。

    幸福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就是你爱的人陪在身边,你想她的时候,她也刚好在想你。我觉得我的大四就是这样的,2003年,我的生活里,到处都是一个美好的名字,兰天。我们过着小夫妻的生活,我们给彼此最多的温暖,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在同一个圈子里和朋友聚会,聊天,疯到很晚的时候,又开始埋怨彼此浪费了大把的时间,偶尔会熬着夜看书学习,然后累的瘫软在床上相拥而睡。

    可能在别人眼中轰轰烈烈的爱情才是爱情,一定要爱的惊天动地,人尽皆知,谱出一段佳话,这才是爱情该有的模式,但是在我看来,只要相伴就足够了。我不敢保证身边人会一直都在,但是在她存在的这些日子里,我必会珍惜。

    秋天很快就到了,我是秋天出生的孩子,诗人都觉得秋季悲寂寥,所以我骨子里还是个容易伤感的人,兰天说这叫“矫情”。乍听这个词的时候,我苦笑,并极力反驳,可是细细想来,好像真的是那么回事儿,落叶与我何干,悲秋与我何系?

    我的生日很快就到了,照例我回了家,陪着父母邱哲过完了我22岁的生日,兰天觉得我很幸福,有大哥还有小弟,而她全家上下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每当兰天对我说起这些,我总是安慰她,她还有我,比大哥爱她,比小弟贴心。我这样说的时候,兰天总是笑而不语。

    可能是经历了几次比较失败的恋爱之后,我对感情更慎重了一些。兰天的名字偶尔只会和邱哲提及一两次,而对父母大哥我都选择缄默不提。即使现在我很确定,兰天就是我最爱的那个女孩,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无比快乐,但是我却不敢确定,我们真的是彼此最正确的选择,在未来还未发生之前,我不敢说也不敢问。

    这件事上,兰天和我选择是一致的,同居是瞒着家人,在彼此的家人那里,我和她只是一块空白,母亲偶然提起,我也只是用暂时单身,不想谈及感情来敷衍。邱哲向来比较尊重我,知道我不想说,他也就帮着我瞒着家人,虽然一开始他并不看好我和兰天,但是经过了近两年的时间,邱哲对兰天的好感也增了很多,尤其是每次我带着兰天去看他时,他甚至觉得我俩真的好像是他已经结了婚的哥嫂。

    我和邱哲生日的当天,父亲第一次准许我们两个人喝酒,那一天我们一家四个男人都喝醉了。尤其是邱哲,居然破天荒的唱起了歌,这个已经17岁,身高快要赶超我的帅气少年,第一次让我找到可以调侃他的理由,邱哲的歌唱的真是不敢恭维,可以说没有一个音是在调上,大哥看着邱哲,笑的前仰后合,然后道出一句:

    “小哲,以后遇到喜欢的女孩,千万别唱歌给人家听,她会被你吓跑的。”

    晚上的时候,我丢下大哥,睡到了邱哲的床上,这两年,邱哲回家的次数明显少了很多,因为现在的他异常的忙碌,一边要上课,一边还要临床实习,假期还留给了崇拜自己的学弟学妹,尤其是现在还要写一些比较专业的医学论文。从邱哲被领养至今,母亲从未在他的生活和学习上操过半点心,只不过,现在的邱哲越发的瘦了,母亲倒是因为担心他的身体,总是免不了唠叨几句。

    我躺在邱哲身边,看着这张精致的找不到瑕疵的脸,我想起了一句经常会在网络中看到的话,叫做帅的惨绝人寰。如果说人的美貌可以超越性别,那么这句话必然是用来形容邱哲的,兰天是我认为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孩,郭小果是我觉得我身边最帅的男子,但是对于17岁的邱哲来说,他真的可以秒杀这两位。作为哥哥的我,忍不住自惭形秽,这样完美的人,为什么会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邱哲的大眼睛依然保持着14岁的清澈,即使被眼镜压迫了这么多年,他的鼻梁却依旧挺拔,每次提到这里,我都皱着眉问他,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邱哲戏言:“这就是所谓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可是为毛我的鼻梁就不能这样有气节?

    邱哲的嘴很小,但是唇形却很好看,就连唇上细细的纹路都那样的有条理,没有干裂也不曾起皮,据我所知,他是从不用唇膏之类的东西保护嘴唇的,就和他从未保养过的皮肤一样,好像天生就拥有自我修复的能力,再看看我的薄嘴唇,再次自惭形秽。

    我的印象里,每个人都有他标志性的动作和神态来表现自己的最佳状态,有些人沉默起来魅力十足,有些人笑起来可以感染全场,但是邱哲做到了动则迷人,不动则更加迷人,我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他了。

    正当我像欣赏风景画一样盯着邱哲的时候,邱哲不好意思的笑了,贝齿外露,与红唇相衬,甚是阳光。

    “你可真好看,天哪,我的天哪!”我说了这样一句话,邱哲看着我,有些莫名其妙,然后颇有些自恋的回了我一句:

    “是呢,你说我咋这么好看呢。”虽然这句话或许是实话,但我还是送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他吐了吐舌头,向我的身体凑了凑,我可以闻到他嘴里淡淡的酒味儿。

    好久没有这样放松过了,我们并肩躺在床上,他问了我许多问题,我也毫无保留的跟他说了我的想法,包括我在和兰天关系中的不自信,以及我并未上心准备的研究生考试,邱哲说他支持我的一切决定,但是还是希望我不要让爸妈伤心。我跟邱哲说了一句话,算是酒后的真言,我说:

    “小哲子,并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能满足所有人的期待,我不行,真的。所以我越来越嫉妒你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迷茫期

    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阶段,让你迷茫。感觉没有出路,没有方向。大学毕业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强烈,人会突然变得胆小,不想面对,却不得不面对。

    “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会在广州?还有为什么来医院。”典雅转移了话题问道。

    “哦,我来广州是因为……”话说了一半,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把方离忘在了脑后,我看了一下表,已经过去了快一个小时了。于是我站起身来,对典雅说:

    “我是来陪……陪朋友的,我都给忘了。这样吧,我先送你回去,然后我得去看看我朋友,我们改天再聊。”

    “那你快去陪朋友吧,我没事儿的,我租的房子离这里很近,我自己可以回去。”

    “那怎么行?”

    “没什么不行的,没遇到你的时候,我还不是自己一个人?”说完这句,典雅就站起身来,我略点抱歉的递上了自己名片,然后留下来典雅的电话号码。

    之后,我赶紧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超市买了点吃的,然后匆匆赶回医院。这期间,方离打来了电话,问了我的去向,我支吾了一句,跟她说,回去再告诉她。

    方离的点滴很快就要打完了,我看到她的时候,感觉她的状态好了很多,居然有力气对我发火。作为一个“新婚”丈夫,我确实做得有些过分,自己的妻子躺在这里吊水,而我却把她忘的一干二净,跑去问别人的疾苦,哎呀,我太不应该了。鉴于自己的过失,我只能笑着应对方离的抱怨,然后解释道:

    “我这不是担心你输液的时候不舒服,给你买吃的去了吗?”我说了自己的初衷。

    “买了这么久?这干巴巴的面包不是你随便找个地方买的吗?难道是你亲手做的不成,就是现做的,也不至于这么慢吧。”方离开始不依不饶。

    “先吃点东西,别生气了,是我不好,去了这么久。”我道歉。

    “我才不吃这些垃圾呢,你把我当小学生了?随随便便几袋牛奶面包就能对付过去吗?”方离继续说道,站在旁边的司机师傅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说,你小子死定了,然后不帮忙也不劝架,自己溜着门边离开了。

    “你想吃什么?你说出来,我现在就去给你买,姑奶奶,别生气了。”

    “我这针都要打完了,你还要再出去一个钟头吗?”

    “不能,我保证用火箭一般的速度回来。”

    “别吹了,我说了不需要,你只要告诉我,你刚才干嘛去了,实话实说。我还真想不到,有什么事情重要到你可以抛下一个病人。”方离的话已经问到了这里,我也不好意思再瞒,于是选择实话实说。

    “我遇到了典雅…,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我的初恋。”

    “啊?典……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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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我像欣赏风景画一样盯着邱哲的时候,邱哲不好意思的笑了,贝齿外露,与红唇相衬,甚是阳光。

    “你可真好看,天哪,我的天哪!”我说了这样一句话,邱哲看着我,有些莫名其妙,然后颇有些自恋的回了我一句:

    “是呢,你说我咋这么好看呢。”虽然这句话或许是实话,但我还是送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他吐了吐舌头,向我的身体凑了凑,我可以闻到他嘴里淡淡的酒味儿。

    好久没有这样放松过了,我们并肩躺在床上,他问了我许多问题,我也毫无保留的跟他说了我的想法,包括我在和兰天关系中的不自信,以及我并未上心准备的研究生考试,邱哲说他支持我的一切决定,但是还是希望我不要让爸妈伤心。我跟邱哲说了一句话,算是酒后的真言,我说:

    “小哲子,并不是每个人都和你一样,能满足所有人的期待,我不行,真的。所以我越来越嫉妒你了。”

    “二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

    “不用解释,我都知道。只是我现在真的没有什么目标,也没啥打算。还有半年多点的时间就要毕业了,想想都可怕。时间真是太快了。”我说。

    “二哥,我相信你。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觉得你像你说的那么差劲儿,你幽默,有人缘。朋友还多。”邱哲安慰道,可是他并不知,这样的安慰,正好戳到了我的痛处。

    “小哲子,如果说其他的事情,倒真的没有那么糟,但是朋友,我是真的怕了。我和满昱掰了,理由说起来挺恶心的。”我说。

    “因为借钱给他?我提醒过你,不要再管他了,你……”

    “和借钱有关,但这不是重点……”我用了很多与懊悔有关的形容词来叙述我们之间的事情。邱哲一直都是一个比较安静喜欢聆听的人,但是这次,可能是喝过酒的关系,他也非常激动,第一次听他爆粗口,我竟觉得这样的邱哲真实多了。

    “这种人,活该他没朋友。二哥,咱没必要跟他生气,他不配。”邱哲说。

    “我知道。现在已经放下了,好在身边有兰天。别总是我回答问题,这段时间,也没怎么去看你,你又瘦了,实习什么的还算顺利吧。”我说。

    “恩,我还好,最近是忙了一点,不过挺充实的。”邱哲简单的说了一句。

    “那就好,你小子也17了,就没想过处个女朋友什么的?”我开始八卦,这也难怪,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没有人喜欢。但是邱哲的答案却是。

    “没有,真的没有。在医学院本来女生就少,而且质量你也是知道的。再者,我才17,虽然大四了,可是新入学的学妹还要长我几岁的呢,你觉得我有市场吗?”

    以前跟邱哲提起这些,他总是不好意思开口,但是现在,他真的长大了,或许也在考虑个人问题,只是确实如他所言,现实明显要残酷一些。

    “没事儿,慢慢来。记得那几次你给学弟学妹补课的时候,有个叫岳檬的女孩,还不错,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那个在医学院给我留下很深印象的女孩岳檬,正如邱哲所言,理科生中男女比例失调是普遍存在的,女孩子少,如果说岳檬放在我们中文系,也就算是个中等条件的女孩,但是在医学院,她可算是条件非常不错的了,没准还得顶着一个校花之类的头衔。

    “二哥,你又开我玩笑,岳檬确实小我两届,但是却大我三岁。”邱哲提起岳檬的时候,又开始不好意思,以过来人的角度看,应该有戏。

    “没事儿,女大三抱金砖。看你的样子,对她还是有点意思的。”我调侃了一句。

    “这么俗的话,可不像一个学中文的人说的,你就别笑话我了。”邱哲的脸红了,比喝醉的时候还红。

    “哟哟哟,还不好意思了?”

    “不跟你说了,没正经儿,我睡了。”邱哲说完这句就转过身体,假装睡觉,我在他背后偷笑,心里想着,这孩子终究是要长大了。

    过完生日,我和邱哲又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中,这段时间我和兰天都显得有些焦躁,因为一些有关毕业的琐碎的事情都需要去做,毕业论文是在下个星期之前要交二稿,兰天的论文也是由我代笔的,所以这段时间我也忙碌起来,马易南提前结束了实习,离开了实习单位。他的能力很强,离开的时候告诉我说,现在的他准备开始真正的工作。

    有一家很不错的报社看中了他,明年年初,他就可以到那里去上班。马哥这个人比较实际,他没有考研的打算,他对我说,他想快点工作,赚钱比其他的都要重要。马易南离开后,我还继续留在这家公司的编辑部,说实话,他走了,我好像少了依靠,工作的热情也减了不少,对此,我的领导也颇有意见。

    工作不顺,学业也没什么长进,重点是剩下的三个月,我还有一次注定不会成功的考试,想着必然要让父母失望,我的心情差到极点。

    兰天也好不到哪去,过了几个月安稳的日子,现在的她整天猫在家里学习,因为她的父母已经为她铺好了路,需要她应付的只是一次考试而已。但是这对兰天来说,却困难无比,有些时候,我是羡慕兰天的,因为她要考虑的东西,远远要比同龄的我们少很多。

    兰天考试的当天,我比她还要紧张,直到成绩在网上公示,我悬着的一颗心才终于落地。兰天还是不错的,虽然这个成绩不是特别的好,但是对于她来说已经足够了,兰天的父母为此把她接回家庆祝。元旦的时候,兰天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已经参加完了面试,不出意外,她将在年后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家公务员。我替她高兴的同时,也在烦恼一月中旬我将面临的考试。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可以说,这次考研是我所有考试中,最为失败的一次。整场考试下来,我的精神都是恍惚的。不出意外,我落选了,带着这个消息的我回了家。

    2004年春节过的很无趣,我对春晚失去了兴趣,加上父母的唠叨和牢骚,让我特别想逃离。大年初七,我就带着行李回到了出租屋里。虽然兰天不在,但是起码清净了许多。

    还有几个月,我们就要毕业了,我坐在出租屋里发着呆,想着这四年来的点滴,我竟开始不舍,对未来却充满了恐慌。我不知道还要多久,我才能摆脱这毕业前难捱的迷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