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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日很快就到了,习武场上被围的水泄不通,可真正报名的也就那么二十几个人,剩余都是吃瓜群众。这让我很欣慰,大部分人还是很爱惜生命的。

    我终究还是报名了,也并非是我贪恋堂主之位。我比谁都贪生怕死,可我不想这样被师父困在谷里一辈子。一生碌碌无为,只能吃喝拉撒。眼下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我岂能因为怕死而放弃呢。某本书不是说过: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严格来说共二十五名弟子报名参加,但裁判组觉得二十五人不好分组,硬私下劝退了一名。然后二十四人就被两两分组分成了十二组,一轮以后再将十二人随即匹配决斗,直至选出最后优胜的两人。这两人分别去执行刺杀某人的任务,谁能活着完成刺杀便是最后的胜者。

    二十四名参选者都被从一到二十四编号,有序排列后基数号与偶数号交叉组合,例如一号与四号,二号与三号,五号与八号,六号与七号……

    我的编号是十六号,分配的对手编号是十三号。

    十三号是位师哥,我不认识,看上去挺面生的。不过十三号却认识我,也对,我在绝情谷也算是小有名声,毕竟我太有特点了,又总干些奇怪的事,想不认识我都困难。

    我和十三号比武已经是第二日的事,第一日是前面几组的比试。索性前来围观的弟子人数不减。

    我抱拳:师哥好。

    十三号抱着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回礼:师弟好。

    我说:师哥这武器很讲究呐。

    十三号说:师弟这武器也很……咿……师弟你的武器呢?

    我尴尬一笑,从袖间掏出一根银针。

    十三号说:啊……师弟这武器也很别致呢!

    我说:哪里哪里,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随后,十三号就举报我使用违规暗器。裁判组方面本来想说没有规定不可以使用暗器,但又想到万一接下来大家都使用暗器的话会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便拖着我到后台没收了全身上下所有的银针。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我又重新站到了决斗场上,十三号则一脸阴笑。

    十三号说:小师弟,比武只剩下半柱香了,要不然你投降认输吧,如此我还能给你留个全尸。

    此次大赛规定,只有在一炷香时间里把对方打死才算赢,打个半死不活也不行。作为同门,大家尽量给对方留个全尸。

    我说:除非你弄死我,不然就得看我愿不愿意给你留具全尸了。

    十三一听,提着长剑就向我刺来。我一个小轻功直接踏在他的剑上,接着又在剑上飞快的小跑几步至它的手腕处狠狠踢了一脚,然后一个空中翻转落回地面。

    十三左手手腕脱臼,心里早就mmp?了,他施了一招鬼步几秒之内就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在我迷茫之际给了我一脚飞踹。我足足被踹出几米远,脚劲够大,踹的我脏六腑都随之一震。

    我从地上爬起来,安抚了一下我的五脏六腑,掏出我的宝贝青铜匕首,如饿狼般盯着洋洋得意的十三号。

    十三号说:哎呦,原来还藏着一把水果刀,够阴险的啊。

    水果刀…我紧紧握住匕首恨的牙痒痒。柳卿要是知道自己造的名贵匕首被这小兔崽子误认为水果刀,估计得从坟里爬出来削这孙子。既然这家伙用鬼步,我便施了一招百鬼夜行,无数的我举着刀从四面八方没有章法的朝着他进攻。十三号一下子慌乱起来,举起剑一顿上下乱砍。

    如果鬼步是孙子的话,百鬼夜行就相当于是他祖宗。师父对我总是特殊的,教的武功也与这些弟子有异。只是小时候我无心学,不过这次从长安回来我已痛改前非,一下子开了窍。师父以前教的武功我虽不学,但都用小册子做了札记,虽然字丑了点,但还算记得清楚。长安回来后,我就将那些小册子统统翻了出来,一页不漏的练习。

    百鬼夜行之下,岂有完肤。

    十三号浑身到出都是匕首割破的伤痕,每一处都验证了百鬼夜行的力量。他气急败坏,顾不上刚刚添的一身新伤,把手里的剑忽然掰开,竟然又变成另一把剑。

    我痴呆的看着两把威风的长剑在他手上发着碧绿的光,想不通世上还有这种操作。

    十三得意的说:他妈的,百鬼夜行算个屁,给你看看我双剑合璧的厉害。

    说完,这家伙就挥舞着两把碧绿的剑杀来,招招都直逼要害,弄的我只能左躲右躲。但这家伙丝毫没有让我喘气的意思,用招显然更加凶猛毒辣。我一下有些恼火,一边躲避一边在脑海中翻阅札记,试图找到一招破解窘局——

    万剑归一!

    我努力回忆起万剑归一的要诀,掌握好对方的进攻节奏,乘着空隙凌空一跃,把匕首放在胸前,用内力控制住它,最后配合书上的手势操作。

    青铜匕首发出如璀璨星空般的光辉,哗的一下如陨石坠落冲了出去,一把匕首化作无数幻影,笔直的朝着十三号冲去。在到达他胸脯的一尺处我又做了个手势,幻影一下子散去,那一把真正的匕首直直插入十三号的心脏,不偏不移。

    十三号扑通倒下,死不瞑目。

    裁判团上慌慌张张上来查看死忙情况,把匕首从十三号的身上拔了下来交还给了我,顺带用着怪异的眼光上下扫了我一番。

    我耸耸肩,把匕首上的血渍在他身上蹭了个干净,然后在大家的欢呼声中离了场。

    最后十三号师哥的死被吃瓜群众说成死于水果刀之下。

    ……

    此夜,我斜靠在屋顶上,借着微弱的月光翻阅武功札记,今日虽然赢了一场,但也赢得不轻松,之后的对手越来越强大,我若想活着取胜只能抓紧时间报佛脚。

    风卷着热气拂过,夏日快要来临了。

    贤给我从长安带了书信和西施烧鸡。我想,要是和贤一样可以时常出出公差,顺理成章的到处跑,我就能去长安亲自看看朋友们了,不像现在这样,被师父困在绝情谷。

    我朝贤道了谢,将书信揣进兜里,趁着月色撩人啃起了烧鸡。

    我说:就是这个味道。

    贤说:喜欢就好。

    我说:我今天赢了,但我一点也不高兴。

    贤不解的看着我,黑暗之中他也看不见我眼睛里到底有什么,只看见我埋头啃鸡,一点不高兴的样子也没有。

    我说:那个十三号居然说我的宝贝是水果刀。

    贤坐在一旁哧哧的笑。

    我说:先不说我这把刀究竟有多厉害,你看看大家都说我用水果刀杀了他,他输的丢人,我赢的也不光彩。

    贤说:不气不气,吃鸡。

    我听话的歇了嘴,有滋有味的啃起鸡架来。

    贤说:你参加此事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

    他的语气隐隐有些怒气,我吃鸡的手一顿,歪头看向他,这分明不想让我好好吃东西。

    我说:你不是忙嘛,一会在谷里一会不在谷里,我就和去病商量了一下。

    贤说:他支持你了?

    我摇摇头。

    贤说:他应该拦你。

    我说:就那家伙哪能拦得住我,打又打不过,骂又骂不过我。真把我逼急了,我上去就给他两脚。

    贤说:你对明天的对手也要这般牛气。

    我说:也不知道明天对战的是谁。

    贤说:无论是谁,你都不许败。

    是呀,不能败,败了这就我此生吃的最后一只鸡了。想着,我把骨头缝都舔的干干净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