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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边境的夜

    第四章  边境的夜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9月)7日  天气:晴

    今天总算到家了,累死我了,唉,如果空浮舟不是大都市才有,而是到处都有就好了,像地球的公共汽车站一样,就不用骑马这么辛苦。而且空浮舟速度惊人,雷南郡到中城首府里那几千公里的距离,它半天就到了,大概连飞机也比不上,真是神速,就是价钱太骇人,我们四个加起来居然要五十枚金币!这笔钱相当于人民币几万块了,难怪耶拉姆肉痛死。幸好上次神官从博尔盖德那儿敲来一大笔钱,不然我们只能去借或偷了(穷人的悲哀)。

    里那很美丽,远非我笔墨所能形容的美丽,不愧[枫红之都]的美誉,整座都市好像燃烧的火焰似的,更别说那些充满异界风情的建筑了,比之雷南郡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除了最初的震憾,我没有其他感动。因为里那的人没有留给我任何好印象:飞扬跋扈的贵族;麻木不仁的市民;见钱眼开的守城士兵……也许待在纯朴的西芙利村太久,让我遗忘了大城市的面貌和人『性』的丑恶;还有就是——史列兰。

    没错!史列兰!!你这臭小子为什么不来见我!!?

    亏我时常想起你,记挂你,你却连个屁也没放,不但半年消声匿迹,连我上门了也不抽个空出来见我,那天我可是等到最后一班空浮舟来,才被昭霆和耶拉姆硬拉走。但最让我生气的,是到了这地步,我还相信你,相信你把我当好朋友。

    或许“患难见真情”这句话真的不错吧,我和史列兰明明只相处了一天也不到,可是在我心里,已经把他当一辈子的好友看了;我相信他也是。不止因为他给我那个耳环,是一种感觉,还有他最后看我的那个眼神,我知道他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这可能就是他躲着我的原因;而且我至今仍怀疑他是不是卡萨兰城主,因为他不是人类,所以有时我会想我认识的史列兰是不是某个恰巧长得跟诺因城主很像的异族,或者是影武者(这个猜想可能『性』最大),但这样又无法解释耳坠的事(佛利特已证实了那是真货),害我烦恼得要命,又不能问神官,不是我不信任他,这个世上,他是我最信任的人了,是考虑到朋友的义气。我看得出史列兰很介意自己不是人类,那天他肯告诉我,就代表他相信我,那我就不能在没经过他同意的情形下,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就算是神官(昭霆那个嘴不牢靠的家伙就算了吧!)。正如史列兰也没把我的身份告诉别人一样。嗯,这小子果然还是把我当朋友。好!我决定了!等找到龙眠和闪空,我就再去找他!而且这次绝对要见到人,和他把话讲清楚。

    我已经是个冒险家了。那天我跟着神官来到魔法师公会接受考核,几位胡须飘飘,完全符合世外高人形象的老魔法师带我进去。拜平常那些痛苦的心理训练所赐,如今我的心态大概和得道高僧差不多,虽未达到古井不生波的状态,基本保持稳定却没问题,所以我一点也不紧张;考试也不难,只要我施展自己最强的魔法。于是我发了一个七段风系魔法龙卷风;一个六段炎系魔法死神爆炎;一个四段雷系魔法闪烈弹;两个水系初级魔法水之壁和冰晶之墙;地系魔法我不会,没办法。那几个魔法师爷爷看了我的表现,呆若木鸡,回过神后,连夸我是十年难遇的天才,只差没手舞足蹈,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知道自己的资质不怎么样,要不是神官将飞焰里的满愿石之力引渡到我体内,我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经过讨论,我得到一枚三叶草徽章(虽然我会四系魔法,但水系魔法没达到三段,因此不算四系法师)和一张六段术士证书,还有一件有抗魔力的斗篷。我捧着一堆战利品高高兴兴地走出公会大门,神官拍着我的头说“干得好!”——这是全天下最棒的赞辞!

    昭霆也取得红铜剑士的资格(共五级,为黄金、白银、红铜、黑铁和青瓷),成绩不亚于我。小妮子兴奋得眼泪汪汪,连说终于熬出头了,从此不必再受死小鬼的荼毒之类,听得我哭笑不得。我们拿着两张证书去冒险家公会,立刻换到两枚c级冒险家徽章——和神官当初的保证一模一样,他真是料事如神。作为庆祝,我们四个去酒店大吃了一顿,好不快活!

    但是,兴奋过后,我又难过起来,因为,取得冒险家资格,就代表我和昭霆离开西芙利村的日子即将来临;而且两件神器的下落也打听到了。但这两天,我越来越提不起精神,一路都无精打彩,我知道我是舍不得神官、耶拉姆和村里的大家,毕竟这里是我和昭霆在这个世界唯一的家,也是第一个收留我们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不想走,不想……

    杨阳停下笔,怔怔发了会儿呆,将羽『毛』笔搁在桌上,开始一页页翻日记,却时而心不在焉地看向窗外的夜空。

    创世历1037年……

    创世历1037年春……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

    渐渐地,她留意簿面的时间越来越长,朦胧的眼神浮现点点微芒。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4日  天气:晴

    今天总算回到神殿了,雷南郡那晚和一路劈荆斩棘真是『操』掉我不少老骨头,只能简略叙述,本来倒是有不少东西好写。

    首先,是昭霆被耶拉姆看光了,幸好她没发现,不然就要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了,多亏煌丹及时冒出来,它是神官的老朋友,一头『性』格很可爱的圣兽,今后有机会我要它。

    接着是神官讲的故事。呵呵,我万万没想到异世界也有bl哩,不知道血龙王的人身和月祭司长得怎么样,好想找到讲他们俩的书。不过我觉得血龙王好可怜,他爱上一个寿命比他短许多的人类,不一开始就注定是悲剧吗?事实也是如此,月祭司的墓还被死灵王捣毁了(真过份),难怪血龙王暴走。唉,也许异族远比我们痴情。今后有机会见到血龙王就好了,问他爱情到底是什么东东。

    再来是讨厌的事,一群可恶的税务官把村里搅得『乱』七八糟,他们的行为真是野蛮残暴到极点。神官大发雷霆,看得我好难过,也有点奇怪,因为神官平常挺冷静的,他发这么大火实在不寻常。法尔切妮说他有那种反应是理所当然,我不懂是什么意思。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碰到一个长得和唯叔叔一模一样的人!除了他是红头发,而且他的『性』格暴力无比,还非常古怪。这样的人竟长着一张唯叔叔的脸,实在不可饶恕!怪的是我居然不讨厌他,还想再见他一次,不知道会不会如煌丹所说,时候到了,那个叫维烈萨克的青年就会自己出现在我面前。

    但我最想念的还是真的唯叔叔,好希望快点学好魔法回去地球,让他和爸爸妈妈放心。虽然在这里的日子真的很快活,但我终归是地球人,总有一天得回去的。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6日  天气:晴

    头痛,是宿醉,而且是非常严重的宿醉,让老妈看到这样子一定会被狠狠刷一顿,但老实说喝的时候真的很爽,现在我终于理解神官为什么那么爱喝酒了,酒这种东西,喝进去真的会觉得好喝。

    昨天是春之祭典,也是我有生以来过得最快乐的节日,可惜明年大概没机会参加了。我抽中了野外剧的戏份,而且是主角之一,神官是反派(哈哈),不过他穿魔王衣服真的很帅,比平常更有男子气概,只是我还是比较喜欢他穿圣职者衣服的样子,大概因为他的气质罢。他还教我跳舞,我们一直跳了大半夜,现在想想真疯狂,虽然大家都一样。不但跳舞,神官唱歌也顶呱呱,他真是个多才多艺的人,如果『性』子不是那么『迷』糊懒散又迟钝,简直称得上是个完美的人。

    唔……不行了,头太痛了,正好耶拉姆煮好了姜汤,就明天再写吧。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8日  天气:雨

    今天我快被吓死了!神官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吗!居然伤成那副样子!现在我回想起来还会冒冷汗。但最可气的,是他竟然趁我们谈话时,跑出去约会!也不看看外头在下雨,活该躺着回来!但我还是很担心,他的烧到现在都没退,刚刚才醒过来,喝了几口粥后,又睡着了,耶拉姆在旁边照顾他。我本来想帮忙的,看到他在帮神官擦身马上逃出来,昭霆也是,没办法我们还是清纯少女接受不了那种画面,虽然神官是个美男子。不过我搞不懂,照神官的反应和艾瑞克队长的描述,打伤神官的应该就是雪『露』特,她为什么要打伤是她同学又帮她顶罪的神官呢?八成是误会,不然神官也不会后来特地去找她。让我不高兴的是,神官一句也不对我们说,虽然那是他的私事,但他也太见外了!还有个可能是他又在包庇那个雪『露』特,免得耶拉姆找她寻仇……嗯,肯定是这样。

    这么说,神官对雪『露』特……

    创世历1037年净之月13日  天气:晴

    今天我又回复了平常的作息,更觉得前天发生的一切好像一场梦,我竟然和卡萨兰城主手拉着手一块冒险,和死灵王对峙,被人贩子逮到……不晓得史列兰现在怎么样了,写完日记我试着用他给的耳环感应一下。

    因为史列兰的身份太出人意料,早上我特地找出五位城主和王室的资料背,结果发现一条差点让我吐血的话:凡银发者,必有王室的血统。

    神官居然有王室的血统!就是说他是个王子!!那他干嘛当圣职者!?我偷偷跑去问艾瑞克队长,他告诉我神官是私生子,所以一出生就被抛弃;史列兰也是已故王弟的私生子,算起来他们是兄弟——老天!!

    尽管我早就从书里了解帝室中人的男女关系很『乱』,却万万没想到会发生在身边的人身上。可怜的神官,竟然有那种没人『性』的父母,史列兰也是(我还是不习惯叫他诺因,正如我喜欢称呼赛雷尔先生赛因先生一样,先入为主的观念很难改变)。不过我转念一想,觉得神官也蛮幸运的,他可以自由自在地选择人生,不被权力所羁,不被肮脏的宫廷污染,这也许就是他瞒着我和昭霆的原因。

    所以我决定不告诉神官我的发现,继续目前的生活。我已经受够“王子朋友”,不想再多出一个“王子师父”。倒是那天法尔切妮说的话,我终于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佛利特走了,还有其他矮人,说要去西城的什么瓦雷利亚山挖铁,我和昭霆死命挽留,神官和村人们也大肆劝说,可这帮没良心的工作狂结果还是走了。唯一的安慰是佛利特把[基里亚斯之弓]做为临别礼物送给我。那是把很漂亮的弓,立起来差不多有我的腰高,青『色』的弓身,雕着精细的花纹,就是没有弓弦。神官说,只有具备宽广胸怀和仁慈天『性』的人才能看到弦并拉动它,接着他示范给我看,远远『射』出一枚闪着青光的箭。我垂头丧气地说原来我是个心胸狭窄又天『性』邪恶的人。他说你上当了我是在开玩笑,看不到弦代表我魔法修为不够,拉不拉得动弦只取决于使用者的力气。我狠狠踹了他一脚:这家伙!不过神官的箭术真的很高明,简直是“百步穿杨”一词的真实写照。他也一点也不谦虚,拍胸自夸乃大陆第二神『射』手。我倒是很意外这个平常老是嚷嚷“我是天才”的家伙(跟某红『毛』猴子好像)今天怎么转『性』了,就问他第一名是谁。

    神官说伊维尔伦城主罗兰福斯被公认为大陆第一神『射』手,他不仅拥有在五百步外『射』穿飞蝇单眼的顶尖技巧,最重要的是,他是千年来唯一可以将[菲烈冰之弓]的威力发挥到极致的人。菲烈冰之弓是和我手里的基里亚斯之弓并列为两大神弓的绝世兵器,由矮人铁匠和精灵族最厉害的法师合力所铸,可算是对姐妹弓。听得我惶恐不已,心想我一个初学者何德何能,竟持有一把和当世第一神『射』手同等级的兵器。神官还说,无人知道罗兰城主是从何处得到菲烈冰之弓,只知道他最后一次使用它,是在十二年前,他十八岁那年(只比现在的我大一岁……汗),第二次兽人和蛮族联手侵略东城的战役里。当时还是少将的罗兰手持菲烈冰之弓,在阵前『射』出举世震惊的一箭——风系禁咒芙洛的狂啸!魔法箭洞穿了上百名兽人法师全力造就的结界,正中蛮军统帅的心脏。那一瞬间,狂啸的风暴撕裂了天际,联军三万人当场丧生,伤者不计其数,蛮军统帅更是化成了虚影。伊维尔伦军趁隙反扑,将侵略者打回老巢。从此,菲烈冰之弓就被称作[噩梦之弓],它的主人罗兰被公认为第一神『射』手。有人更提议应该给[二圣一神]多加个[弓神],被罗兰拒绝了,说是太难听(我也觉得)。

    这个故事听得我热血澎湃,当场决定以伊维尔伦城主罗兰福斯为毕生的目标!总有一天,我也要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弓箭手,绝不能让基里亚斯之弓在我手里堕了威风!

    嗯,不知不觉又写到这么晚,每次一兴奋就收不住尾,史列兰应该睡了吧,正好用耳坠感应一下,说不定还能看到他的睡相呢,呵呵。

    杨阳脸一红,想起那夜惊鸿一瞥的景象,忙甩甩头,摇去那个记忆,翻页的速度不觉加快……

    创世历1037年花之月(5月)1日  天气:晴

    听说东城和北城联姻了,是八天前的事,边境得知消息的速度真是慢得没话说。神官的商人朋友班斯在酒店里大谈婚礼的盛况,新娘子多么貌美云云,听得村人津津有味。我和昭霆本来也想听的,但耶拉姆叫我们帮忙搬班斯先生运来的货物,我们俩只好卷袖子上阵。真是的,难道五一劳动节在异世界也管用!?

    ……

    创世历1037年花之月13日  天气:晴

    今天娜塔婶损失惨重,一头猪闯进她的店,把柜台撞破一个大洞,我和昭霆是目击证人,亲眼看见利夏(注:艾瑞克的弟弟,六岁)骑着那头猪跑进酒店,哇哇大叫着冲向柜台,然后因为惯『性』高高飞起,被坐在柜台喝酒的神官一把捞住后领,像个铜铃似地在空中晃来晃去,一连串经过精彩无比,令人目不瑕给。

    接着是娜塔婶的哀嚎声。利夏的双胞胎姐姐莉妲领着一大帮小孩奔进店子(她是村里的孩子王),安慰吓得大哭的利夏。经过一番忙『乱』,总算搞清楚事情的经过:原来那头猪是从珂特家的猪栏里逃出来的,这帮小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不掂掂自己的斤量),一窝蜂冲上去压住,结果除了幸运地抓住猪耳朵的利夏,其他人全被甩飞(当然的结果)。神官大发雷霆,命令小鬼回去数池塘里的鱼(神殿后院有个池塘),不然就罚抄课文!

    孩子们劈里啪啦地跑了出去,利夏走到门边,指着还卡在破洞里的黑猪,结结巴巴地道:“猪猪……”

    “我知道那是猪!用不着你来告诉我!”神官没好气地喝道,利夏也逃了出去。

    我和昭霆合力把那头猪揪出来,押回猪主人家里,神官则从家里拿出榔头钉子,乒乒乓乓地修补破洞,还把碎酒瓶拾起来,埋在后院立了个墓碑——这家伙没『药』救了!刚造好坟,耶拉姆铁青着脸跑来说小鬼为了数池塘里的鱼,把鱼全部捞起来,等他发现已经迟了,神官一头栽倒在地。

    因此,晚餐我们不得不吃全套鱼料理,吃完每个人都觉得肚子不对劲。都怪耶拉姆!我好说歹说死鱼不能多吃,他就是不听!但最可恶的还是昭霆,霸占了厕所整整三个小时,害得我们只能另觅他处解决,狼狈透顶,真是个灾难日!

    ……

    创世历1037年花之月24日  天气:晴

    我一直很想看神官女装的样子,今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虽然只有一半。什么叫一半?且听我从头道来。

    早上神官心血来『潮』要考效我和昭霆这段日子来的成果,我们一起来到我平常练习『射』箭的小山坡。神官叫我们联手攻击他,只要『逼』他使用了腰上的长剑,考试就算胜出,而且保证绝不还手。我和昭霆还从没联手过,除了和双头哭虫打的一次,当下兴高采烈地答应——我们早就想看看彼此的身手了。

    于是我们三个在小山坡上干起架来,确切的说是神官和昭霆在打,我一点也『插』不进手,因为我用的是弓箭,箭法又不娴熟,对方的身手一快就跟不上,加上还有友方在附近,就更加不敢出手了。不过昭霆真的好厉害,我呆呆看着她把长剑挥得虎虎生风,招式又快又狠,可是不管她怎么劈,神官总能用很轻松的姿式避开。与昭霆迅猛狠辣的身法相反,他的身法简简单单,看来毫不起眼,却有种很和谐的感觉。我完全沉浸在他们的战斗里,忘了『射』箭。

    “阳!你在发什么呆啊!快攻击!”

    昭霆的声音提醒了我,我连忙弯弓搭箭,但箭头转来转去,就是找不到机会发出去,反而转得眼也花了,这时神官说:“优秀的弓箭手,应该能看出对手下一步的动作,从而抢先封杀,而不是死死咬着敌人不放。”我矛塞顿开,看准神官为闪避昭霆的攻击跃到半空的空档,一箭『射』出,当的一声!响起让我兴奋的声音,可惜定睛一看,挡住我的箭的不是神官的剑,而是昭霆的剑!原来她也看出神官的落脚点。

    “成为优秀的弓箭手第二条,还要能够预计同伴的招数。”神官落回地面,闲闲地说,气得我和昭霆两眼充血,剑和箭一骨脑招呼过去,我甚至还用了魔法,还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好几次还差点『射』中昭霆,幸好神官及时拨开。我们就这样打了一上午,期间休息了三回,结果不用说了,输得一踏糊涂!我还好,昭霆累得汗如雨下,气喘吁吁,神官趁机耳提面命一番,纠正她战斗中一些不当的使力手法和闪避步法,然后宣布今后每个礼拜抽出一天做这种训练,培养我们俩的默契和实战技巧,日期待定,随他高兴……我和昭霆哀嚎。

    特训结束后,我们并肩坐在树下稍事休息。我是到哪都带本书的人,神官是到哪都能睡,打了两个哈欠后,就靠到我肩上会周公去了,我自管自看书,不去理他。昭霆一边咕哝应该带便当来一边拔花瓣,瞥见神官睡得毫无防备的样子,小妮子计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悄悄拉拉我袖子。

    我转过头,看见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后,轻轻捞起神官披在背上的银发编起麻花辫。我看得爆笑,忙捂住嘴,朝她竖起大姆指。昭霆编好辫子,用自己的发带绑了个蝴蝶结。我看看睡梦中的人,得出结论:任何人看到这样的他,都会一致断定他是个美丽的村姑!不过觉得还少了种画龙点睛的快感(昭霆的辫子编得烂也是原因),想了想,我拔了一朵野花『插』在他耳朵后面——嗯!这样就完美了!

    后面发生的事用不着我叙述了,我估计一个礼拜内,村人们都会称呼神官“美人”或“辫子姑娘”,直到当事人把这么叫的人全部揍到住院为止。对我和昭霆两个始作邃者,神官当然恨得牙痒痒的,但还是没对我们使用暴力,而是用了更加卑鄙的报负手段:恐惧术!我和昭霆吓得喊爹叫娘,特别是昭霆,因为我平常为了锻炼心志做过许多幻术训练。但是神官也知道,给我施了喷嚏术做附赠——这个恶魔!最后还是耶拉姆嫌惨叫和喷嚏太吵耳,叫神官停手,才结束了这场酷刑,那时我和昭霆已经累塌了。

    虽然被狠狠教训了一顿,但我回想起神官戴朵花拖着长辫的样子,还是觉得很好笑,有种得大于亏的感觉,呵呵,下次再找机会捉弄他吧!

    创世历1037年空之月(6月)3日  天气:小雨

    昭霆和耶拉姆吵架了,虽然这两个人吵架就像太阳从东方升起一样正常,但这次的情况与以往稍有不同,因为,这次吵架,是“冷战”。

    事情的起因是个不幸的悲剧,其实也是昭霆自己不好,身为女『性』,怎么可以『乱』丢内衣!而且我们还是跟两个男『性』住在一起(虽然我也快忘了这点)。言归正题,当初我和昭霆是两手空空来到这个世界,当然只有一套换洗衣服,外衣倒不要紧,我们早就不穿了,内衣却没办法。幸好娜塔婶友情赠送,给了我们一人一件小背心,洗胸罩的时候可以换。可是今早起来,昭霆的胸罩却不见了!我问她放哪儿了她又稀悝糊涂说不清楚。我们把房间翻了个遍也找不到,她只好穿着我的背心下楼(因为她的背心太脏了),结果就看到——

    “咦,耶拉姆,这是什么东西?”

    神官从耶拉姆手里拿的洗衣篮里抓出一根非常眼熟的长形布条,我和昭霆呆呆站在楼梯口,说不出话来。

    “不知道,刚刚在走廊捡到的。”耶拉姆永远是一百零一号表情。

    “好畸形的布。”神官好奇地拉着那只可怜的胸罩,“还有弹『性』哩!”

    “那是我的!!”昭霆终于反应过来,惨叫着扑过去,想从神官的“魔爪”下拯救出自己的胸罩,却因过于激动,一个收势不及,扑在神官身上,还连累了一直线的耶拉姆,三人跌成一团。我看着那只胸罩仿佛蝴蝶般飞起,然后缓缓地,不偏不移地落在一团褐『色』的东西上面——是耶拉姆的头顶,而且是纵向……

    “变态男!变态师徒!”

    搞清楚原委后,神官低着头任昭霆发泄怒气。耶拉姆强忍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反唇相讥:“自己的衣服胡『乱』摆放,还有脸怪别人。”昭霆大怒,河东狮吼:“你这变态小鬼!居然还敢回嘴!”

    “谁是变态?”

    “就是你!变态变态变态——”

    “你这个疯婆子!”

    “……”

    我端着茶在旁边看戏,神官趁昭霆转移炮轰对象的空档溜到我身边喘口气,可怜耶拉姆成了替罪羊。他真傻,和发怒的女人尤其是昭霆这样的女人辩论是男人最愚蠢的行为之一,他应该选择沉默是金,待会儿昭霆自然会觉得没趣停下嘴。神官就聪明多了,虽然我看他是懒得跟小辈计较。耶拉姆真孩子气啊(不过他本来就只有十五岁),昭霆也是,两个心智年龄相同的小鬼头。

    于是乎,他们俩越吵越僵,最后完全不理睬对方。换作平常,只要他们打一场就会雨过天晴,怨消气散,但因为这次吵的是比较尴尬的话题,才变成这样。不过我还是不担心,都说了他们是小孩子了,小孩子吵架能维持几天?我敢保证到明天早晨,昭霆说的一定是“死小鬼,拿片面包来”,而不是“变态小鬼,拿片面包来”。

    我只搞不懂一点,耶拉姆平时一直是早熟又冷静的模样,多数时候脑子比神官还清楚,可是只要碰上昭霆,不知为何就退化成符合他实际年龄的样子:冲动暴燥,口没遮栏。大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真的很对吧。

    创世历1037年萤之月(7月)29日  天气:晴

    等了三天的救援队终于到了,我和神官刚爬上悬崖,昭霆就像哭丧的一样抱住我大哭,也不管我一身泥会不会弄脏她,神官也是满身的土,一头银发都变成了灰发,直到我们被大家拥回神殿,洗了个热水澡后,才告别狼狈。

    回想这三天的经历,虽然不及和史列兰那次惊险,也算很倒霉了,但因为和我在一起的是神官,我一直没害怕过,现在我只希望他背上的伤快点痊愈。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那天下午,我和神官和往常一样在村外的小山坡上练习魔法,牧场主珂特先生慌慌张张跑来请我们帮忙找一头走失的小羊羔,我们当然答应。循着足迹,我们不一会就在山里找到那头叫多多的小羊。原来它掉下悬崖了,幸好被一株长在崖壁的松树挡住,才没摔成肉饼(这个悬崖和史列兰掉下去的那个不一样,下面没有河)。

    我等在崖边,神官用浮空术下去,想将多多抱上来,这时我看见他脚边有个奇怪的东西,原本我以为是丛杂草,后来越看越不对,它动得太奇怪了,不像风吹,倒像是昆虫在蠕动似的。我刚想提醒神官,他已经注意到,看向那丛草。只见草里一下子飞出好几根粉红『色』的触手,神官回敬一打的火球,不但烧焦了触手,也烧光了那丛草,『露』出一团金黄『色』的东西,外形像朵花苞,我认出那是《魔兽图鉴》里很厉害的一种魔物,有毒物之王之称的植物系魔兽拉芙蕾西亚!我才想出答案,感觉脚下剧烈晃动,不小心一头栽下去,幸好神官接住我。我看到崖壁爆出许多触手,很恶心地蠕动着,原来这片峭壁已经被拉芙蕾西亚侵蚀了。然后我听见一声咩叫,多多栖身的小树也被这股晃动震断,四肢『乱』踢掉了下去。神官忙抓住它一只前脚,就在这时,那只花苞张开,喷出一团粉红『色』的雾,正中我们三个。我只觉身子一重,和神官一起直直往下掉,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后来我才想起,拉芙蕾西亚的孢子云有中和魔法的能力,是术士的天敌,所以才被称为毒物之王。(注:拉芙蕾西亚的毒不是体内毒,而是体外毒。它的孢子会粘在人体上,隔绝魔力,只有一种特殊的『药』草——天琴花的种子泡的水才能洗掉,下文神官说的解『药』就是这个。)

    我看到神官调整姿势,让左肘对着地面,身体浮起金『色』的光芒,接着就是一股巨大的冲击,震得我人事不知。等我醒过来,看见神官躺在我下面,一动不动,眼睛闭着,嘴角还有道血迹。

    我吓得险些心跳停止,连忙抓住他肩膀用力摇晃,感觉手湿湿的。我用右手扶住神官,摊开左手一看,果然是血。再看他躺的地面都凹陷下去,小石子上全沾了红『色』的『液』体。我竭力使自己镇定,把神官轻轻放回地面,想探探他脉搏,这时神官咳了一声,我喜得直摇他:“神官!你醒了!?”

    “别摇了……”神官睁开眼睛,吐出很微弱的声音。我急忙松手,想起骨折的人不能摇,更不能随便移动。其实要不是神官用斗气减弱了冲击,就算他垫在我下面也是一块粉身碎骨的下场。

    神官动了动,似乎想爬起来,我刚想扶他,就听见他说:“肋骨好像断了。”

    “什么!!”我大惊失『色』。

    “没关系,待会儿接起来就行。”

    “干嘛不用魔法?”

    神官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这才想起我们中了拉芙蕾西亚的毒,懊恼地敲敲脑袋。看到我的样子,神官笑起来。

    “冷静点,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扶我一把。”

    我点点头,无论何时,身处何地,只要看见、甚至想起神官的笑容,我就能鼓起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我尽量不碰痛他的背,慢慢扶他坐起来。神官『摸』『摸』胸口,耸了耸肩膀:“真的断了,三根。”

    三根!“怎么办!接得起来吗?要不要我帮忙?”我紧张得语无伦次,心脏抽痛不已。以前我看到唯叔叔和爸爸妈妈受什么伤时,就会这样,妈妈说这是“血缘”的缘故,没想到看神官这样,我也会心痛,大概因为我把当真正的亲人看罢。

    “接的起来。”神官笑了笑,用力一按,响起一声奇异的脆响,我抖了一下。

    “妈的!痛死了!”神官破口大骂,“都怪那朵该死的臭花!哎唷~~~”

    “喂!真正的男子汉,这种时候应该咬牙忍痛,而不是发出这种丢脸的呻『吟』!”神官精力充沛的模样让我松了口气,忍不住调侃他。

    “痛就痛,干嘛要忍?多无聊!”神官抬起头,叹了口气,“伤脑筋啊,我这个样子,别说爬上去,连走路也成问题,看来我们得在这里待几天了。”

    “唔,的确很麻烦,首先食物……”

    “食物那里有。”神官用大姆指比比后头,我转头一看,大吃一惊:“啊!多多!”

    “我只有两只手。”神官叹息,神『色』很愧疚。我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羊尸,心想早知如此,当初就不用去救这只羊,那我们就不会掉下来,神官也不会受伤。对我来说,神官的安危远比一头羊重要,真是霉羊!我暗骂。

    才骂霉,就下起雨来。我慌忙寻找可以挡雨的地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山洞。洞很小,只能挤两个人,八成是裂缝不是山洞。我扶着神官进去,这时他已经完全湿透了,我很担心,以他的伤势,淋了这场雨,很有可能会发烧,之后的发展也证实了我不是杞人忧天。一开始因为洞里很暗,神官安安静静地坐着,背靠着墙,好像睡着了;加上我正忙着生火,就没发现。后来我生了半天没生起火,想问神官借,他有带用油纸包的火石,这是他早年当冒险家养成的好习惯。

    我叫了两声,没有回音,慌起来,伸手探去。洞里的空间很小,我一下就『摸』到他,触手滚烫,烧得很厉害。我急忙在他身上翻找,找出火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燃两根不太湿的木柴,点着火,看清他的情况。脸『色』通通红,身上全汗湿了。我叹气,这种发展和许多言情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坠崖、受伤、发烧、取暖——若没点着火肯定得用人体取暖吧?幸好没落到这地步。绝非我讨厌神官,只是……结婚前做那种事实在不太好,我思想是很保守的,虽然万不得已时,我会毫不犹豫地照那些情节教的去做。

    我脱下外衣,撕成一条一条,用来做绷带。但是,当我想帮神官包扎时,看见他左胸有个奇怪的小凹洞,不像胎记,倒像是旧伤,而且伤口很深,还正好是心脏的部位,真是惊险,看来他不止一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呢!我包扎好,掏出手帕拿出去浸饱雨水,拧干后贴在他脸上,或者挤进他嘴里,一直忙到雨停,那时刚好傍晚。

    神官的烧直到后半夜才稍微退下来,一直在呓语。因为说的很轻很含糊,我基本都没听出来,除了一个名词。一方面是觉得神官在念这个词时,语气很特别,虽然特别在哪里我说不清;另一方面是他反复念了好多遍。

    ——菲莉西亚。

    或者是费里西亚,总之就是差不多音节的四个字。我估计是费里西亚,因为菲莉西亚是女孩的名字,而神官不可能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就算叫也该叫雪『露』特,她是目前唯一和神官有那么点味道的人。

    我胡思『乱』想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神官的烧退了,中午他醒过来,。我递给他一只烤羊腿(不用怀疑,是多多的),然后问他那句梦话是什么意思,我要确定他是不是花心大箩卜。

    “菲莉西亚?”神官咬着羊腿愣在那里,“谁啊?”

    “我就是问你呀!”

    神官皱眉苦思半晌,摇头说:“我不认得叫这名字的人,也从没听过有人取这种名字。”我不解,神官解释:“flesia,在古代语里是[末日审判]的意思,还有个意思[世界],是相当神圣的字眼,所以没人敢取这种名字,也无聊。”

    “是吗?”我还是有点在意,但看神官的态度也不似作伪,于是把这个疑问放在心底,留待以后考虑。

    “别想了,快睡一觉,你照顾了我一整晚吧。”神官盯着我的脸说。我不好意思地躺下来,被冷冰冰的地面骇了大跳。尽管我有『露』营的经验,但以前都是裹着『毛』毯睡觉,从没直接躺在地上,而且这地面还是湿的。看到我的样子,神官把钮扣扣起来。

    “靠到我肩上来。”

    “你不会突然变身成狼吧?”我爬起来,笑嘻嘻地说。

    神官装出生气的表情:“对圣职者说这种话,当心我打你屁股!”我靠向他,小心不碰到他胸口:“得了吧!除了那个冠,你全身上下没个地方像圣职者的。”

    “对了,我的冠怎么不见了?”

    “先前我量你体温时嫌它碍事,就拿掉了。”我顺道拨开他的浏海,探探温度,结果让人满意。神官拍拍我的后脑勺:“好了,快睡吧,火我会守着。”

    当我醒过来时,外面一片漆黑,夜风送来虫鸣蝉叫声,洞里充斥着明亮的火光,暖洋洋的。我『揉』『揉』眼,发现我睡梦中竟然整个人钻进神官怀里去了!

    “对不起!弄痛你了吗?”我第一个反应是检察他的伤。

    “没关系,是我拉你的,这样睡的比较舒服——喂!别『摸』我胸口!痛死了!”

    我故意再多“拍”两下:“这个伤要多久才会好?”

    “如果不用治疗术,起码半个月。”神官咬牙切齿,“不过再被你拍下去,就要延长至一年了。”我这才缩回手:“那拉芙蕾西亚的毒要多久才会散?”

    “一个礼拜,不过我有几瓶解『药』在神殿里。”

    “……看来我们得做好长期战的准备了。”我叹息。虽然这个悬崖不算偏僻,但昭霆他们要在短时间里找来还是不大可能;何况昨天的雨把我们和多多的足迹都冲掉了,现在大家一定急得像没头苍蝇一样团团转吧,真应了一句话“天有不测风云”。

    “不,我们必须在明后天里想法子离开。”神官郑重否决,“你睡着时,我用灵波查了一下,(注:心灵魔法的一种,所以不受孢子云影响)崖底没有其他生命反应,也就是说我们唯一的食物就是这头羊,就算加上野菜野菇什么的,也撑不了几天。”我大为犯愁:“可是,你我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去啊,也没法向大家传讯,起码得等你伤好。”其实我倒不急着回去,我真正担心的是神官的伤。羊肉也算了,吃野菜那种东西一定会害他营养失调,虽然附近可能长着不少草『药』。

    “用不找等伤好,只要联络上耶拉姆他们就行了。”神官笑着说,我一看他表情就知道他有了主意,高兴地问:“怎么做?”神官却弹弹我额头:“自己想。”

    “为什么!”

    “你太依赖我了,应该尝试自立更生,独立思考。”神官打了个哈欠,闭上眼找周公喝酒去了,剩下我一个冥思苦想,不时走出山洞来回踱步。

    “我想不出来~~~~”三个小时后,我扑回洞里,把神官摇醒。

    “唉。”神官叹口气,靶靶头发,“给你个提示:利用有限物资。”说完,又睡了。这头大睡猪!我气极,偷偷拧了他一把,意外发现捏他的手感不比史列兰差,比我和昭霆好好几倍。真是的!异世界的男人都是怎么保养肌肤的?女人的立场都没了!(注:因为异世界的的空气比较好。)

    这次只过了五分钟,我就扑回山洞:“我想到了!”

    “哦?”

    “用[飞焰]对不对?”我真是傻瓜,竟忘了身上有这件宝贝,“但是,怎么用?”

    “发个光球上天,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和这个鬼地方说再见。”神官伸了个懒腰,大概牵到伤口,皱了皱眉头。我矛塞顿开,击了下掌:“一个光球不够,我多发几个上去,拼个‘sos’出来,包管把人叫来。”呵呵,地球的求救信号,终于派上用场了。

    “‘sos’是什么?”神官一头雾水。我比了个“v”字:“我和昭霆之间的暗号,表示求救。”

    “太好了,阳,你很深谋远虑。”神官夸奖我,我低下头,不让他看见我脸上的惭愧。经过这次教训,我决定以后和昭霆一起想几个暗号出来,以备不时之需。接下来,我开始凝神发动飞焰里的炎之力。

    我只有两次发动飞焰的经历,一次是和双头哭虫作战那次,一次是在勇者的坟场,而且都是误打误撞;加上平常箭术和魔法两门课已够我忙乎,根本没空研究飞焰,所以初时我一点概念也没有。好在有神官提点,再加上不断『摸』索,我终于打出一只光球,再来是第二只……平均每只花去我一小时,还不包括休息时间,以致一直忙到早上,也只拼了一半,只好再等一天(白天看不出光球)。神官坚持要我躺下休息,自己张罗早饭。我们争执不下,最后我火气一冲,用弓背将他拍晕,才取得做饭权。连我的攻击也挡不住,这家伙还想起来烤羊?简直是笑话!

    我把最后一只羊腿串在木架上烤,不时看看神官,突然想起这是第三次看他受伤了,第一次是为艾瑞克队长,后两次都是为了我,这家伙好像总是为了别人把自己弄得头破血流的,真是傻瓜。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早日独当一面,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还要保护他,而且绝不让他再身陷险境。神官为我和昭霆已经付出太多了,多到我无法还清。

    烤好羊腿,我把神官摇醒,他少不了一通咕哝,说什么我不懂得尊师重道之类,我全当耳边风。因为得等到晚上才能继续发信号,接下来我们就像往常一样,上午练箭,下午学魔法。虽然没有魔法书,但神官的大脑就是一部百科全书。我们一个教一个学,轻轻松松就打发了一个白天。我不禁庆幸是跟神官一块掉下来,要是我独自一人,三天下来非发疯不可。

    就可惜没带琴下来,以前每天吃完晚餐,我和昭霆都和村里的孩子一起,围坐在火炉边,听神官唱歌或讲故事,那段时间是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不管训练得多苦多累,只要听见神官优美的琴音和清越的歌声,再大的疲劳也烟消云散。看出我的心思,神官笑了:“想听歌?”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别唱,耗力气。”

    “那我讲个故事吧,你想听哪种的?”

    “为了配合气氛,讲个恐怖点的吧,比如魔族!”我兴致勃勃地建议。神官好笑地看了我一眼,想了想,说:“那我讲个魔族和人类交朋友的故事吧。”

    “好好!”

    “魔王艾尔拉斯你已经知道了,除了他,魔界还有五位强者,分别是宰相维烈赛普路斯,四位近侍菲亚斯、弗雷德、伍兰夫和卡帝丝。人们按照他们的力量称呼他们为炎、水、风、雷、地五大幽鬼。炎水风三位幽鬼是男『性』,地雷两位幽鬼是女『性』。因为上级魔族不老不死,他们的外表看上去都很年轻,至于实际年龄只有天晓得。”

    “当魔族真好,可以不老不死。”我忍不住『插』嘴,非常羡慕。

    “加起来就是老不死。”神官耸耸肩,“也许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体质,上级魔族都不明白生命的宝贵,在全世界掀起腥风血雨,一个不高兴就砍几万人(我咋舌),就算想阻止也不行——讲打,打不过;讲道理,语言又不通。”

    我一呆:“语言不通?”神官点点头:“嗯,魔族和龙族及其它土生土长的异族都不同,他们是某天突然出现在这世上。很多人认为他们来自一个未知的次元,还有说法他们是堕落的神明,因为魔族的力量实在太强了,只有龙族还能与他们对抗,其他种族包括人类在内全是挨宰的份。但这么一来,各大陆反而统一起来,心连心研究对付魔族的方法,从而使魔法文明极度繁荣起来,这现象引起了一个高等魔族的兴趣。他开始觉得人类不是魔族原本认为的‘低等动物’,而是种有智慧的生命体,为了肯定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他装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混入人类社会,打算学习人类的语言,这个人就是魔界宰相维烈赛普路斯。”

    “啊!后来呢?”我完全被神官的故事吸引了,忙不迭地追问。

    “后来他遇上一个真正的人类少年,这个人的真名我不知道,但他的外号可是赫赫有名,叫‘古兰罗瓦’。”

    我大吃一惊:“圣贤者!!?”

    “没错。”神官轻叹,“命运真是残酷的东西,不是吗?魔界宰相和人类的圣贤者成为了朋友。当时的圣贤者是[召唤师世家]珂曼家的养子,后来的圣兽召唤师洁西卡是他的义姐。他们俩在街上遇见被流氓围殴得奄奄一息的赛普路斯……是真的被殴还是假的被殴?这个只有赛普路斯自己知道,不过据说他是运动白痴,可能真的打不过那群流氓吧,谁叫他装人类——言归正题。古兰罗瓦和洁西卡出手修理了那群流氓,把伤者抬回家里,然后发现他们救回的少年不会说话,可是他的声带又没有损伤,很奇怪,当然我们俩不奇怪。但当时的圣贤者和召唤师都只是一丁点大的小『毛』头,很快就不介意地和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大的魔界宰相打成一片,教他识字说话,一块儿玩耍,学魔法。在这段时间,赛普路斯惊讶地发现人类竟拥有不亚于魔族的智慧,而且和魔族一样拥有喜怒哀乐等情感,还有他们对生命的热爱,对弱小的同情,都让一向草菅人命的赛普路斯深深困『惑』,他开始怀疑魔族的行为是否正确。于是他回到魔界,将自己的经历汇报给魔王艾尔拉斯,震动整个魔界。在魔王的召唤下,上级魔族纷纷撤离人界,分成两派讨论今后的方针。一派主张保持对人界的态度,理由是不管人类有情感还是有智慧,打不过魔族是事实,而强者统治弱者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另一派赞同赛普路斯,打算和人界签订和平协约,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发展;魔王中立。由于和平派的代表是炎水风三大幽鬼,魔界的三名重量级人物,即使剩下两个幽鬼和七魔将都站在反对立场,也无力回天。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使人魔两界和平与共的希望化成了泡影:魔王的独生女,魔界公主玛格蕾特被赛普路斯的故事勾起好奇心,偷偷跑到人界玩,结识了精灵王奥佛瑞特,两人相爱并结婚。但玛格蕾特隐瞒了出身,谎称自己是个人类的孤女,因为精灵族和魔族一向势不两立,加上过去火拼了无数次,互有损伤,累积了相当深的仇怨,玛格蕾特生怕丈夫得知她是魔界公主后,会把种族的恨转移到她身上。可惜天不从人愿,一次为了救一名精灵族的孩童,玛格蕾特使用了力量,暴『露』了魔族的身份。精灵族大哗,坚持要处死她。但奥佛瑞特不同意,他宁愿交出王位,只求族人饶过妻子一命,让他们夫妻归隐山林,从此与精灵和魔族都再无瓜葛。”

    “太好了!奥佛瑞特没有怪罪玛格蕾特,还保护她!”我松了口长气,由衷为精灵王和魔族公主的深情感动。神官却苦笑了一下:“老话一句:‘天不从人愿’,奥佛瑞特自以为两全其美的法子,反而激起精灵们的愤怒,他们认为是玛格蕾特控制了奥佛瑞特,才使他们敬爱的王做出这种抛弃族人的可怕决定,更坚定要杀死‘魔族妖女’,挽救他们的王,于是假装答应,在路上埋伏弓箭手,『射』杀了玛格蕾特。当时她已经有十个月的身孕,奥佛瑞特等于是亲眼看着妻子和孩子在自己面前丧生。”

    “……”我久久说不出话来,只能在心里为这对悲剧的恋人叹息并祈祷冥福,我知道,精灵王和精灵族也都在之后的降魔战争里阵亡了。

    神官调整坐姿,续道:“后来的发展用膝盖想也知道,得知爱女死于非命的艾尔拉斯怒发成狂,当即宣布发动战争。认为是自己间接害死玛格蕾特的赛普路斯痛苦不已,亲手撕毁已签订好的和平协议,主动请缨做前锋,以一己之力发动辉煌咒文禁界牙煌霸炎阵,毁灭了精灵之乡[绿皇森林]座落的索雷斯大陆,震惊世界。各族指责魔族残暴不仁,背信弃义,组织大军发动全面战争,史称[降魔战争]。”

    “圣贤者也在里面吧!那他和赛普路斯……”我紧张地追问。

    “这个嘛,之后的事我就不清楚了。”神官的回答让我大失所望,“在正式的史书里,是没有圣贤者和魔界宰相交朋友这节的,全是说圣贤者怎么发挥人类高贵无私、英勇无匹的精神率领各族联军将魔界军打得抱头鼠窜、跪地求饶,我想你一定没兴趣听(我连连点头),我之所以知道前面两个故事,还是拜圣修士的身份所赐。但降魔战争的真实情况在圣域也是机密,只有历代的大贤者获准知情,所以我也不知道古兰罗瓦和赛普路斯再次见面时是什么心情,唯一确定的,是人类胜了,魔族败了;而且圣贤者亲手用满愿石封印了包括朋友在内的所有上级魔族。”

    我长长叹了口气,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声叹息是什么意思。

    神官看着我,笑着说:“看吧,是你说想听恐怖故事,搞得现在气氛这么低落。”

    “你讲的明明是悲剧故事!”我扮了个鬼脸,跑出山洞,深吸夜晚清凉的空气,这才感到心情好转了些,然后开始未完的工作。

    近午夜时,以昭霆、耶拉姆和警备队员们为首的救援队到了,把我们俩拉上悬崖(当然他们是先解决了拉芙蕾西亚再下来的),这时我的“sos”还有个“s”没拼好。

    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睡衣,喝上一口加了蜂蜜的牛『奶』,真有种活过来的感觉。一边在久别重逢的房间写下这篇日记,我一边回想这三天的经历,竟找不到丝毫不快的回忆。好像只要和神官在一起,到哪儿都很快乐,很舒心,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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