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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回 林黛玉误剪绣香囊 贾元春归省庆元宵

    薛林在金殿对试的表现

    元春与黛玉、宝钗只有一次照面,但是后来的态度却明显厚钗而薄黛,这是什么原因呢?是黛玉得罪了元妃,还是王夫人在她面前说了些什么?

    书中没有明写的事情,我们只能猜测;但是写明的故事,却不妨细推。

    元妃与钗黛在全书中惟一的一次照面,也是元春在全书里惟一的一次出场,即在第十七、十八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贾妃因问:‘薛姨妈、宝钗、黛玉因何不见?’王夫人启曰:‘外眷无职,未敢擅入。’贾妃听了,忙命快请。一时薛姨妈等进来,欲行国礼,亦命免过,上前各叙阔别寒温。”

    这是贾妃第一次看见钗黛二人,并没有做任何表示,而钗黛此前既然从未见过元妃,自然也无“阔别寒温”可叙,因此可想而知,叙话的大约是薛姨妈与王夫人。

    然而接下来的一段话却峰回路转:

    “贾政又启:‘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如果有一二稍可寓目者,请别赐名为幸。’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果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亦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

    此前贾妃看见钗、黛时,并未有所表示。这会儿说了一番家常话,情绪稳定下来,又听见贾政说宝玉能题,十分高兴,按理接下就应该立刻宣宝玉进见才对。却不急着下旨,而是突然想起重新观察起薛、林二人来,看见她们“姣花软玉一般”,并无夸赞,又转身问起宝玉来。真正一波三折,忽东忽西,初看大不合情理,细想却颇有趣味。

    是否可以做这样的推测呢?——元妃听说宝玉“果进益了”,高兴之余,自然想起弟弟的终身大事来。遂着意观察两位表妹,心中未尝没有代弟择媳之意。看了一番,十分满意,难决高下,这才又想起要诏见弟弟,比量一番。

    接下来,元妃令众姐妹及宝玉做诗。看后称赏一番,笑道:“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

    这里可以看出,元春对薛林的才学是认可的,且将两人相提并论,仍然难分轩轾。

    倘若故事就到这里顿住,那么元春、宝钗、黛玉、宝玉四个人的故事就不会横生枝节,余韵不止。然而元春偏偏命宝玉连做四首五言律,“使我当面试过,方不负我自幼教授之苦心。”

    于是,宝钗和黛玉在自己交了卷之后,看到宝玉苦思不已,便都代他着急,都想帮忙,其表现却是完全不同的,正是“一样关心,两种态度”,写得相当传神。

    先看宝钗的表现,她看到宝玉草稿内有“绿玉春犹卷”一句,便提醒说:“他因不喜‘红香绿玉’四字,改了‘怡红快绿’;你这会子偏用‘绿玉’二字,岂不是有意和他争驰了?”而后又指点他用“绿蜡”之点。及宝玉满口道谢之时,又笑说:“还不快作上去,只管姐姐妹妹的。谁是你姐姐?那上头穿黄袍的才是你姐姐,你又认我这姐姐来了。”又怕说笑耽误他工夫,抽身走开了。

    ——何等体贴,何等细心,更重要的是,何等敬上!

    而黛玉呢,却因未得展才,怏怏不快。因见宝玉独作四律,大费神思,就干脆替他吟成一首,命他打小抄。

    对于黛玉代作的这首诗,元妃是赞誉有嘉的,指其为四首之冠——自然,那时她并不知道宝玉做弊。

    回銮前,元春命人颁下赏赐,贾母的自然是头等,邢夫人、王夫人减了一等,“宝钗、黛玉诸姊妹等,每人新书一部,宝砚一方,新样格式金银锞二对。宝玉亦同此。”

    至此,元春对钗、黛两个还是一视同仁的,赏赐也视如诸姐妹一般。

    然而事隔不久的端午节赏赐,二人就忽然有了高下之分,变成宝钗和宝玉同等,而黛玉则与众姐妹一样,降了一等了。对此,宝玉的第一个反应是“传错了”,而袭人说,“都是一份一份的写着签子”的,不会错。

    那么元春究竟为何错点鸳鸯呢?她在省亲时明明对宝、黛两个同等对待的,从什么时候起突然偏心了呢?

    有一个可能是在王夫人后来进宫探访时,不住向元春提起外甥女宝钗,说起宝钗的诸般好处与黛玉的多愁多病,怂恿贵妃女儿为宝玉赐婚;另一个可能,则是黛玉帮宝玉打小抄的行为,后来被元春知道了,从而厌黛喜钗,变了方向。

    有个辅证,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夸奖“凸碧”和“凹晶”两个字用得好,黛玉说:

    “实和你说罢,这两个字还是我拟的呢。因那年试宝玉,因他拟了几处,也有存的,也有删改的,也有尚未拟的。这是后来我们大家把这没有名色的也都拟出来了,注了出处,写了这房屋的坐落,一并带进去与大姐姐瞧了。他又带出来,命给舅舅瞧过。谁知舅舅倒喜欢起来,又说:‘早知这样,那日该就叫他姊妹一并拟了,岂不有趣。’所以凡我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

    同“省亲”隔了近六十回,竟忽然补出这么一段“后传”来,真正意外之文字。而这段文字,仅仅是为了再次描写园中景象布局吗?还是借这段话重新点出《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一段,提醒读者留意,黛玉不仅曾替宝玉拟名,还曾替宝玉作诗?

    到这时,大观园已是悲剧揭幕,大势将去了,黛玉还在得意“大姐姐”对自己眼光的肯定,丝毫没有排斥之意,可见其天真。然而她没有想想:为何凡她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呢?果然只是因为她的才分高卓么?或者,正是元春“见外”的表现?

    此前在园中时,元春看匾额是有批改习惯的。比如“蓼汀花溆”只留“花溆”二字,“红香绿玉”改成“怡红快绿”,“杏帘在望”题名“浣葛山庄”后又改回“稻香村”等。然而贾政将诸姐妹拟的名色送进宫后,元妃问起都系何人所拟,得知某些出自黛玉手笔,出于嫌忌,却只能有两种表现:要么一字不用,要么一字不改。

    元妃的体度和涵养,让她选择了后者。

    很有可能,彼时元妃已经借由太监、宫女之口了解到宝钗、黛玉二人在省亲作诗时的不同表现了——那宝钗在帮着宝玉之余,顾及的乃是皇姐的心思;而黛玉,却是恃才傲物,逞自己之才干,把别人当傻子,完全越俎代疱,替宝玉做枪手蒙混过关,这不是“教唆”、“欺君”么?这是明摆着把自己当成宝玉的亲姐妹,却把人家亲姐姐当外人了。

    当时元春虽然高高在上,太监、宫女可是黑鸦鸦站了一屋子的,那些人在宫里每天做的是什么,不就是“察言观色,吹毛求疵”么,宝、黛、钗的这些小把戏小动作,怎么可能逃得脱他们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呢?

    脂批说“黛玉一生是聪明所误”,这次题诗,可见一斑。

    养家班与闺门旦

    (一)

    《红楼梦》里除了“十二钗”,还有“十二官”,另一番脂粉香浓,风月情重。

    她们是戏子,但因为只属于某官府豪门的家养之优,并不会在勾栏瓦舍里公开表演,所以自抬身份,并不愿承认自己是戏子。这叫“家班”。

    养家班的规矩,最兴于明朝万历年间,士大夫们纷纷蓄养戏子组成家班,在宴会上飨以亲友,彼此较艺。有些痴迷于此道者,还会亲自执笔,写戏、教戏、导戏。

    比如汤显祖的名剧《牡丹亭》,就是由万历年间首富王锡爵的家班首先演出的。确立了明清传奇创作规范的沈璟之所以能写出《南九宫十三调曲谱》,也是因为有着养家班的丰富经验。

    明末贰臣阮大铖,因投靠阉党,为东林党人所不耻,孔尚任《桃花扇》中便借李香君之口对他大骂不绝。然而阮大铖养的家班却很出名,他自己本人也是个剧作家,曾写过一个本子,叫作《燕子笺》。张岱就曾评价阮家班说:“阮圆海中家优,讲关目,讲情理,讲筋节,与他班孟浪不同。然其所打院本,又皆主人自制,笔笔勾勒,苦心尽出,与他班鲁莽者不同。故所搬演,本本出色,脚脚出色,出出出色,句句出色,字字出色。”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为江宁织造,不但养过家班,还写过剧本。洪昇到江宁时,曹寅曾在家中大摆宴席,遍请南北名流,连续三天,全本演出洪昇名剧《长生殿》。可见曹雪芹的家学渊源,这也帮助我们清楚理解了《红楼梦》中为什么会有那么详细的十二官的故事。

    在元妃省亲、赏赐龄官一段文章后,庚辰本有双行夹批:

    “按近之俗语云:‘宁养千军,不养一戏。’盖甚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出众,此一人则拿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人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弟子广矣,个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至‘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娇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蹈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从这段话中,尽可看出彼时贵族“养家班”风气之盛。

    而脂砚斋说“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一句,令很多红学家以为脂砚斋亦同曹雪芹一样,只在三十年前经历过好时光,后来家败,便再也无缘亲近梨园风月了。

    其实不然,真实原因应该是雍正二年,即1724年,朝廷下令“禁外官蓄养优伶”,从此废除养家班制。既然“家班”没了,脂砚先生又往哪里去见识呢?故曰“三十年前”,也就是雍正二之年以前经历的事,这与曹雪芹《石头记》中记述的时间也刚好吻合。

    同时,这段话也足以侧面证明:脂砚斋不可能是女人。因为一位闺秀是不会大肆讨论戏子可不可养的问题的,更谈不上对她们怜或不怜,爱或不爱。而且这脂砚斋三十年前已经目睹亲身梨园优伶,此时至少也有四五十岁了。而曹雪芹死时也还不过四十岁,所以脂砚为雪芹表妹即史湘云说更不能成立。

    至于“余历梨园弟子广矣”,又“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论及此”,更足证明脂砚斋是一个经惯花丛的纨绔子弟,贾珍、贾蔷、柳湘莲之类,又或是清客门人,单聘仁、詹光一类,但绝不可能是女子,更不会是什么曹雪芹的红颜知己。

    这就是像一帮子经常出入于歌厅酒廊的老板们在谈论各家夜总会的舞小姐,参与讨论的人不是老板,就是老板的随从,或者有求于老板故而请客的厂家代表。但一定不可能是有身份的名媛贵妇。

    书中林黛玉因为有人将她的容貌与戏子作比,便勃然变色,当作奇耻大辱;那么生活中的曹氏红颜,可能会津津乐道地跟一帮男人大谈养伶之乐吗?

    (二)

    家班的女伶,在身份上很特殊,一方面她们的社会地位比奴婢还低,所以赵姨娘说:“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芳官立刻大哭起来,委屈地辩解:“我便学戏,也没往外头去唱。我一个女孩儿家,知道什么是粉头面头的!”

    但是另一面,因为小女伶们学过戏登过台,毕竟比一般女孩子见过些世面享过些风光,所以又会有种心理优势,自视颇高。比如书中的龄官,性子比小姐还傲,就是典型表现。

    龄官的第一次出色亮相是在元妃省亲之际,因其演得好,元妃额外赏赐,并特意加点两出戏。贾蔷命她做《游园》、《惊梦》,龄官以为不是本角之戏,执意不做,坚持要唱《相约》、《相骂》。连贾蔷也扭她不过,只好由她。

    庚辰本在这段描写后有双行夹批:“《钗钏记》中,总隐后文不尽风月等文。”

    那么《钗钏记》说的是一个什么故事呢?

    原来,富家小姐史碧桃与家道中落的书生皇甫吟有婚约,但因史父嫌贫爱富,有意退婚,逼女另嫁。碧桃不肯,命丫环云香约皇甫吟于八月十五晚上前来花园相会,赠送钗钏金银以作聘礼。不料云香前去“相约”时,皇甫吟不在家,云香便将来意告诉其母李氏。皇甫吟好友韩时忠听说后,便起了歹意,冒名赴约骗取金银。碧桃等不见皇甫吟前来迎娶,便又让云香前去询问,李氏却否认儿子曾经拿过什么金钗银两,遂有“相骂”一出,又名“讨钗”。

    史碧桃听到云香回报,又羞又愤,遂投江自尽。幸被张御史所救,其后久经辗转,终与皇甫吟团聚。

    抛开这个大团圆的模式结尾不言,这出戏的前因颇像《王熙凤弄权铁槛寺》一回里的张金哥一案:那金哥原与守备之子有婚约,也正是因为父亲毁婚另聘,悬梁自尽。弄得守备之子也跟着投河了。

    戏里戏外的两个故事相象至此,不能不让人觉得曹雪芹选这出戏必有所指。

    更巧合的是,《钗钏记》的戏目,正隐了“宝钗”与“金钏”的名字在内,就更令人玩味了。

    很多读者因为龄官美丽而病弱,脾气又骄,颇有黛玉之风,便本能地认为她在台上扮演的一定是杜丽娘、史碧桃之类的大小姐,其实是个大大的误会。

    因为《游园》、《惊梦》都出自《牡丹亭》,主角杜丽娘的“行当”属于“闺门旦”,又叫“五旦”;而丫鬟春香在这两出戏中只是配角,龄官觉得这不是自己的本角戏,说明她在戏里扮的是春香而非杜丽娘;而《相约》、《相骂》出自《钗钏记》,主角是丫鬟云香,才是她的正戏。

    可见龄官的行当是“贴旦”,专攻丫鬟戏,也叫“六旦”。

    这可真是俗话儿说的: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了。

    元妃点戏的隐喻

    (一)

    《红楼梦》中有大量与戏曲相关的情节,这就要提及曹雪芹的家学渊源了。

    江宁织造曹寅曾是一个文武兼修痴迷昆曲的热心票友。痴迷到什么程度呢?不但喜欢听,喜欢看,还喜欢写,有文字流传的剧本就有三部:《北红拂记》、《续琵琶》、《太平乐事》。

    《北红拂记》并非曹寅完全的原创,而是对凌初成的三部角本的合成与编辑。明代文豪凌初成曾经关于红拂,李靖,虬髯客,各写了一个本子,每个本子一个主角,这是很不适合演出的。于是曹寅在泛舟江南时,就增删添减,撰成十出角本,杂以苏白,成为一个适合演出的舞台剧本《北红拂记》。

    后人对这个剧的评价很高,称其“曲律逼真元人,介白简雅生动,使观听者如食哀家梨,萧爽鬆快。”其中第四出《私奔》、第六出《客店》尤为精彩。

    《续琵琶》是曹雪芹的又一部剧作,至今还在演出。

    书中第54回《史太君破阵腐旧套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中,贾母对众人说:“我象他这么大的时节,他爷爷有一班小戏,偏有一个弹琴的奏了来,即如《西厢记》的《听琴》、《玉簪记》的《琴挑》、《续琵琶》的《胡笳十八拍》竟成了真的了,比这个更如何?”

    此处虚构与现实完全混淆了,很明显贾母就是孙氏,而“你爷爷”就是曹寅。

    焦循《剧说》卷四载:“曹楝亭曰:‘吾作曲多效昌龄,比于临川之学董解元也。’”可见曹寅深谙曲律之道,爱戏也懂戏,会看更会听,所以会有特别的玩法,借着古琴高手来串戏,将《琴挑》等名折竟弄成了真的。这里举了三个例子,前面的《西厢记》和《玉簪记》都是常演名戏,而这《续琵琶》远远不能与前者并列,何以同侪?就因为这《续琵琶》乃曹寅所作,身价自然不同。

    在这里,不仅是戏里戏外如真如幻,“竟成了真的了”,书里书外也迷其所在,“竟成了真的了。”

    而元妃省亲时所点四戏,伏大关键大名目的《长生殿》作者洪昇,与曹寅的交往就更加令人感慨。

    曹寅爱戏,自然也敬爱擅戏之人,写成《太平乐事》时,曾寄给洪升求指正;而洪升来到江宁时,曹寅在家中大摆宴席,遍请南北名流,连续三天,全本演出洪昇名剧《长生殿》。这也是洪昇一生中惟一一次完整地看到自己的戏。

    从织造府离开不久,洪昇就带着曹寅送给他的银子和酒,失足落水死在了乌镇。曹寅得知后,痛失知己,亲为立碑作祭,祭文曰:“陆海潘江,落文星于水府;风魂雪魄,赴曲宴于晶宫。”

    上述种种,加之书中众多关于家班小戏的描写,关于众戏子伶人的故事,处处都可以看出曹雪芹对戏曲的谙熟与喜爱。而对昆曲的了解,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多了一把打开红楼之谜的钥匙。

    (二)

    元妃省亲时钦点的四出戏,脂砚斋批语清楚地告诉了我们其中所含的重大隐寓意义:

    “第一出《豪宴》;《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

    第二出《乞巧》;《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

    第三出《仙缘》;《邯郸梦》中伏甄宝玉送玉。

    第四出《离魂》。《牡丹亭》中伏黛玉死。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这里清楚地说明了后文中会有四件大事,即“贾家败、元妃死、甄宝玉送玉、黛玉死”,等于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红楼梦》结局的大走向。

    关于元妃省亲,早在甲戌本第十六回总批中,脂砚斋已经明确评说:“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曹家的潦倒,正是因为接驾落下了巨大亏空、被朝廷追逼欠款所致,真是最辉煌成绩,最怅恨罪名。所以,作者借赵嬷嬷之口假说甄家盛事之际,脂砚接连批下数条沉痛之批:

    “甄家正是大关键、大节目,勿作泛泛口头语看。”

    “点正题正文。”

    “极力一写,非夸也,可想而知。”

    “真有是事,经过见过。”

    “最要紧语。人苦不自知。能作是语者吾未尝见。”

    再三抒发,生怕读者不明白,这才是作者要出脱的心中感想。

    这感想便是:曹家之亏空,乃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所造成,如今惨况,实为冤案!

    所以,元妃省亲一回,是作者巨笔写真的大关目,每个细节都不可放过。而元妃点戏时所点四出,更是贯通全著,“所点之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

    因为这句脂批,使得研红之人一时间都成了戏迷。然而每部戏都有其繁杂的起承转合,发生、发展、**、结束,不可能把某件事完整地套用在某一个戏剧上。所以元妃点的只是一个曲段,照应的也只是某个细节,或者某种暗示。

    脂砚斋好心地点明了四场戏的出处及所伏之事,本来可以省了红学家们许多搜寻资料的功夫,却偏偏事与愿违,变成带红学家们走了许多胶柱鼓瑟的弯路——因为《乞巧》来自《长生殿》,且“伏元妃之死”,于是红学家们便认定元妃也是像杨贵妃那样因“三军停驻马不前”,而被皇帝下令勒死的——这样的照本宣科,岂不成了贾宝玉嘲笑的禄蠹,哪有一点灵气和变通可言?

    其实脂砚斋已经说得很清楚,那“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并不是这四部戏,而是它们所伏的四件事,即“贾家之败”、“元妃之死”、“甄宝玉送玉”、与“黛玉死”。

    这一段话,从故事到批语,本身是谜面,也是谜底,就像“元、迎、探、惜”暗伏“原应叹息”之意一样,话已说尽,根本无需再做更多的推敲了。更不必把戏曲故事当成红楼框架,一板一眼地往人物身上硬套,只会闹笑话。

    其实,这种错误很容易就发现其谬误:倘若《乞巧》伏元妃死便指元妃要被皇上赐死的话,那么《离魂》伏黛玉死岂不是说黛玉会死而复生,并与宝玉幽媾?这可能吗?

    除却点戏与命诗,元妃临别时的一幕也写得极为感人:

    众人谢恩已毕,执事太监启道:“时已丑正三刻,请驾回銮。”贾妃听了,不由的满眼又滚下泪来。却又勉强堆笑,拉住贾母、王夫人的手,紧紧的不忍释放,再四叮咛:“不须记挂,好生自养。如今天恩浩荡,一月许进内省视一次,见面是尽有的,何必伤惨。倘明岁天恩仍许归省,万不可如此奢华靡费了。”

    庚辰本于此有双行夹批:“妙极之谶,试看别书中专能故用一不祥之语为谶?今偏不然,只有如此现成一语,便是不再之谶,只看他用一‘倘’字便隐讳,自然之至。”

    可见自此之后,元妃并未有过第二次省亲。这绝无仅有的惊鸿一瞥,就是贾元春在书中惟一的一次正面描写了。其后即使有照应元春言行的文字,也必然都是虚笔、侧笔,诸如宫中传出端午节赏赐或元宵节灯笼谜之类。

    然而这省亲的后遗症却从此种下了,此后她做了两件大事:一是将大观园赐与诸姐妹和宝玉居住;二是令众人往清虚观打醮三天,并赏了端午节的礼,“金玉姻缘”由此揭开序幕。

    可叹的是,大观园是宝玉的青苹果乐园,“金玉”之说却是黛玉的催命符,这两件事竟然都由元春发端,正是另一个版本的“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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